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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的忠实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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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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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将《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按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逐条对照,细化目标,明确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今年要突出抓好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进鄂中城市群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着力建设“幸福荆门”等五方面工作,共81项工作任务。其中,着力建设“幸福荆门”共17项任务,这些任务及责任单位分别是:
1.深入推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抓好“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帮助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努力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万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
3.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力争五大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7万人次,巩固城乡医疗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
4.启动荆门市失能半失能老人托养中心(“千福园”老年公寓二期)建设工程,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5.全面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试点、教育信息化工程,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和优质均衡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
6.启动南城区3所新校建设。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局,掇刀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
7.规划建设荆门职教产业园区,启动高职院校筹建工作。支持荆楚理工学院建设和发展,使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荆楚理工学院)
8.强化校车及学生校外托管中心管理,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9.巩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成果,完善医保市级统筹运行机制,稳步开展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前台结算;以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为重点,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快南城区医院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血防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
10.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低生育水平。(责任单位:市计生委)
11.深入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及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升荆门市老年大学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干局、市妇联、市残联)
12.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认真落实军人及军属优抚安置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13.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市应急办)
14.总结推广京山县“湾长理事”、沙洋县“法治高阳”、掇刀区“和事老工作室”经验,及时化解基层矛盾;全面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维稳办,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农村留守家庭、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以及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抓好虚拟社会动态管理和网络舆情引导。(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1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矿山、化工、建筑以及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住建委、市质监局、市药监局)
1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扎实推进“平安荆门”建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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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5%左右;财政总收入增长12.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7%;出口总额增长16%,实际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4.5%。 以内;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率完成省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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