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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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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鄂州断臂农民工维权难 判决不一赔偿相差数十万
记者余皓

农民工余立营在鄂州打工第11天,左臂被机器绞断。因申请劳动仲裁未果,他向鄂州市鄂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确认他和单位是雇佣关系,判决单位向他赔偿135万余元。
令余立营始料未及的是,就在他在鄂州诉讼期间,单位另起炉灶在黄石打起官司。黄石港区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系劳动关系。
据了解,伤者与单位如属劳动关系,按工伤赔偿;如属雇佣关系,则按人身损害赔偿。对余立营来说,因赔偿方式不同,两种赔偿,金额相差数十万元。而且,同一单位不可能与同一个人同时有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两种不同用工形式,一案两判导致判决执行难。
前天,鄂州中院相关负责人称,已和黄石中院联系,将于近期协商处理此案。
鄂城区法院:双方系雇佣关系
余立营今年20岁,家住鄂州市鄂城区汀祖镇。2010年5月3日,他到黄石一家环保公司下属的磨石山脱硫石膏厂工作,每天工钱40元。他家就在磨石山山脚。5月13日,他用铁锹清理滚筒上的石膏料时,因铁锹滑动左臂被卷入滚筒中,事后被截肢。
随后,余立营委托湖北弘正法律服务所尹锋,向鄂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确认双方系劳动关系。然而,2010年11月24日,该委以劳动关系不明晰为由,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无奈之下,余立营改走另一法律渠道,提出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鄂城区法院审理认为,余立营到该环保公司做雇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保,工资按天发放,双方系雇佣关系。
2011年11月10日,该院下达一审判决,由该环保公司赔偿余立营各项损失共计135万余元。
黄石港区法院:双方系劳动关系
令余立营始料未及的是,就在他在事发地鄂州走诉讼程序期间,这家环保公司却在所在地黄石打起劳动关系诉讼。
2011年9月15日,该环保公司向黄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确认双方系劳动关系,该委同样以劳动关系不明晰为由不予受理。该环保公司遂向黄石市黄石港区法院提起诉讼。
2011年11月15日,就在鄂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后第5天,黄石港区法院开庭审理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案。余立营的代理人尹锋当庭递交了鄂城区法院一审判决作为证据。
14天后,黄石港区法院认为鄂城区法院判决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不予确认,一审判决该环保公司与余立营之间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其理由如下: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关系,但该公司为余立营提供劳动条件和劳保用品等,双方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历经近两年,断臂农民工维权难
鄂州、黄石两地法院一审宣判后,该环保公司向鄂州中院提起上诉,余立营则向黄石中院提起上诉。
前日上午,黄石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余立营上诉案。代理人尹锋指出,在鄂城区法院的庭审中,该环保公司的代理人已承认是雇佣关系,且法院判决也确认了这一点。
该环保公司的代理人则称,原来的代理人是公司员工,他是在不懂用工形式的情况下承认的。余立营和公司就是劳动关系,索赔应按工伤标准执行。
工伤认定的前置条件是双方必须是劳动关系。余立营苦恼地告诉记者,公司和他均已错过工伤认定时效期,工伤索赔难如愿。另外,判决书“打架”,一案两判如何执行也成问题。
据悉,3月20日,鄂州中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两地法院将协商处理此案
据介绍,余立营左臂要安装假肢,而该假肢每只近4万元,若按雇佣关系人身损害标准算,每两年需更换一次假肢,最高年限可到当地人均寿命75.9岁;而按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标准算,每5年更换一次假肢,最高年限为20年。对余立营来说,两种赔偿,金额相差数十万元。
黄石中院二审没有当庭判决。对于两地法院的不同判决,审判长胡志刚明确告诉记者:同一单位对同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存在两种用工形式,案件应移交给其中一家法院合并审理,原则上应交于先立案的法院。此前,该院已和鄂州中院沟通,希望协调处理。
当天下午,记者赶赴鄂州中院,其民庭负责人确认已和黄石中院联系,两院将于近期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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