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限鞭问题的建议
春节过去已经很长时间了,可是在市区的许多角落却经常可以听到鞭炮声,特别是那种冲天的烟火,射程极远,一炸一响,威力巨大,这已经不是烟火的范畴了,而是一种变相的炸弹,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07年出台的《鄂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除春节期间外,其他时间主城区内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不知道时至今日,这个“管理办法”还有没有效用。
烟火鞭炮的危害巨大,这句话绝不是危言耸听。一、(空气污染)它会损害呼吸道系统,诱发或加重哮喘、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二、(噪音污染)会造成爆震性耳聋,目前很难治愈,特别是对于身体还未发育成熟的孩子而言,极具危害;三、易使人受到惊吓,对于婴幼儿和有心脑血管疾病的老人来说,影响更甚;四、可能会造成肢体损伤,一旦有小孩在烟火周围玩耍,可能会造成终身杯具;五、易引起火灾,后果严重(有过教训,应引以为戒);六、给我们身边最可爱的人(环卫工人)带来极大的工作负担,等等。。。
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引起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身边感受到“两型”社会建设带来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