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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没保障、生活没保障,水价又要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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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3-19 09: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玉泉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价格及对听
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市玉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自来水公司)来文我局,要求调整该公司城市供水价格。经成本监审,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并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拟定了调价方案报省物价局审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鄂州城区供水价格的批复》(鄂价环资规[2012]27号)及国家有关规定,我局对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价格进行了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将调整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价格及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后的各类用水价格标准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25元/m3(含水资源费,不含城市附加,下同),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72元/m3,特种用水价格4.00元/m3;城市附加:市自来水公司雨台山水厂、凤凰台水厂供非居民生活、特种用水可收取城市附加,其标准分别为0.01元/m3、0.03元/m3,其他则不得收取;水价分类:按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范围:市自来水公司(含葛店分公司、太和分公司)供水范围。
  (二)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其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居民用水户(户籍人口在4人及以内)每月每户用水量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24立方米(含24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24立方米—32立方米(含32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32立方米以上;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第一级水量基数为每月每人6立方米(含6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为每月每人6立方米—8立方米(含8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为每月每人8立方米以上。
  (三)为不增加低保家庭负担,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家庭,市自来水公司根据低保证、水价缴款发票等相关证明,给予低保用水户每户每月2元的补贴(含原补贴)。
  (四)执行时间:调整后的价格从2012年4月1日的抄见水量起执行。
  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一)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1、采纳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同意市物价局调价方案的意见。其理由为:要充分发挥价格机制在水资源配置和水需求方面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合理调整水价,使全社会各行业、全体市民更加认识到水资源的宝贵,不断提高用户的节水意识,从而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同时,市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价格已6年多未作调整,企业不可控成本上升,经营面临严峻困难,价格水平与毗邻城市相比最低。为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及城市供水安全,应合理调整,且调整后的价格与黄石现行价格持平,低于黄冈、咸宁、荆州、荆门。
  2、采纳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成本监管及加强内部管理的意见。其理由为:成本监管和企业内部管理非常重要。我局将加强监管,实行成本监审,对供水企业经营成本、费用开支、工资水平等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同时,要求供水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降低水损率,提高水质,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采纳政府应加大对城市供水行业的投入力度及应采取多种方式对低保家庭给予补贴,而不应由企业承担的意见。其理由是:城市供水作为公用事业,政府应加大对其投入力度,以保障其良性运行,同时要不断减轻企业的负担。我局就此及时向市政府作了汇报。
  (二)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不采纳情况及理由
  1、不采纳特种用水价格应调增20元的意见。其理由为:调价方案中拟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06元/m3提高到1.25元/ m3,上调幅度17.92%,在全省同行业中仍居偏低水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1.92元/ m3调整为4.00元/m3 ,上调幅度为108.33%,在全省同行业中居中等偏上水平,比价较为合理。
  2、不采纳缩小阶梯计量水价中的水量基数及加大价格级差的意见。其理由为:我局提出的水量基数是经调查,并参照了我省相关城市做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在我市是第一次,没有现成的经验,若不符合我市实际,在实施一段时间后再作调整;目前,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确定1:1.5:2的价格级差,以后国家如有新的规定,将从其规定。


                                                                         鄂州市物价局
                                                                        二O 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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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3-19 10: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涨价了还不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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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3-19 11:3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们城区居民用水多年前就2元一吨,
水电都改了,希望领导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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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3-19 16: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鄂州人民的生活水平又上了一个暂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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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 2012-3-19 14:5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鄂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有关规定,受湖北省物价局委托,经市政府同意,我局拟于近期召开调整市玉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市自来水公司)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报名办法公告如下: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产生方式(一)消费者9名,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二)经营者2名,委托市水务局推荐产生;(三)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其中,供电企业及工业用水户各1名,委托市经信委推荐产生;(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分别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五)法律、经济技术专家学者各1名,分别委托市政府法制办、市社科联推荐产生;(六)政府部门人员4人,其中,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各1名,由上述单位推荐产生;(七)社会组织人员1名,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产生。
     二、旁听人员、新闻媒体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一)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市物价局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二)听证会设记者席,新闻媒体3家,由媒体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
     报名联系电话:0711-3855034,联系人:夏立志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
     
     市物价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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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3-19 18: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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