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洪湖市将加大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建房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专项清理整顿行动从2012年3月开始至2012年9月结束,采取集中部署、联合执法的方式,分宣传部署、初核摸底、调查取证、集中处理四个阶段进行。
洪湖市将对城区及各乡镇区办事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违法建房进行集中整顿,重点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非法转让土地、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超容积建设未补偿土地出让金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得规定进行建设的;销售违建住房,偷漏税款的;不缴、欠缴法定规费等行为进行重点清理整顿。
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摸清违法建房现状,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并在此次清理的基础上,建立一套各部门齐抓共管、互相配合的长效机制,彻底杜绝违法建房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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