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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扩大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中共崇阳县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数
这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6名,其中: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4名。具体选拔职位及职数为:
1、正科级领导干部2名。具体职位为:
共青团崇阳县委书记;
崇阳县旅游局局长。
2、副科级领导干部14名。分三类选拔,具体职位及职数为:
副科级女干部3名;
副科级非中共党员干部3名;
其他副科级领导干部8名。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与对象
全市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咸宁市外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崇阳籍人员中符合公开选拔范围和条件资格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与资格
报考对象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团县委书记职位的,应为中共正式党员,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或任科员满4年。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任科员满2年。企事业单位人员,现任相应级别,并达到相同任职年限。
3、报考县旅游局局长职位的,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热爱熟悉旅游工作,现任正科级职务或副科级职务满2年。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任副科级职务满1年。企事业单位人员,现任相应级别,并达到相同任职年限,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满2年。
4、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5、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6、无违法违纪和其它“一票否决”方面的情况。
凡有规定不具备晋升(调任)职务资格者,不予报名。以上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2月29日。
四、方法与步骤
这次公开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确定考察对象、公示、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和要求为:
1、推荐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经单位审核后,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崇阳县委组织部办理报名手续。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这次公开选拔的资格条件,县委组织部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并经缴费确认后,发给准考证。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职数比例达不到10:1的,取消或相应减少选拔职位。允许报考人员在条件符合的前提下进行职位调剂。
3、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职位分别进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依据笔试成绩,按职位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员。如有应试者放弃参加面试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按各个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县委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考虑,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向社会公示。其中副科级干部任职,根据选拔对象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和班子结构需要确定具体职务。
这次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有关法律、章程有规定的,按法律、章程办理任职手续,其他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察称职的,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连续计算;经考察不称职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4月10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崇阳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15—3399140,3399401;15571555202。
3、报名材料。(1)《崇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2份);(2)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其中报名表上贴两张,另附两张备用);(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4)参加工作和职务、职称证明材料;(5)身份证原件、复印件;(6)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信息,否则取消公选资格。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崇阳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崇阳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崇阳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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