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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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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弥勒印象 于 2012-4-1 14:36 编辑
昨日,记者在长江鄂州段武昌门附近的码头看到,几只木船静静地停在码头,鄂州市渔政监督管理处执法人员正在向渔民宣讲禁渔方面的法律法规。据了解,从4月1日上午12时开始至6月30日12时止,长江鄂州段全面禁渔,为期3个月。
据鄂州市渔政监督管理处副处长张庆介绍:在禁渔期间,禁止一切捕捞活动,禁止销售、收购长江渔业资源品种,禁止水产品市场以
及宾馆、饭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江河鱼类。杜绝一切违法捕捞活动,不论在禁渔期内,还是在禁渔期外,禁止使用电力捕鱼、毒
鱼、毒水禽、鱼鹰捕鱼,禁止使用迷魂阵、拦河大地笼子、密眼网具等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渔政人员将对未拆除的电打设备、迷
魂阵等违反渔业渔规、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进行强制拆除,销毁。对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捕捞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最高可处5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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