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一网名叫“暴发户”的网友在东湖论坛上发贴《办证受阻,商户沦为工商所的定期取款机》,主要内容是说掇刀工商分局十里牌工商所不为食品经营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然后又以经营户未办证为由对其进行处罚。掇刀工商分局对网贴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今年以来,十里牌工商所尚未办理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案件,也没有要求这些经营户缴纳罚款。该工商所近期办理的食品类案件有3件,都是因为销售过期食品。3月20日,该所在辖区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发现3家网吧销售过期食品,查扣过期饮料51瓶,该所已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经调查未发现该所阻挠经营户办证的情况。 督促食品经营户依法办证办照,监督其守法经营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责。凡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经营条件的食品经营户,均可向工商部门申请,免费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由于国家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经营者需完善相关自律制度,食品经营的场所、设施、从业人员等要符合相关规定。绝大多数食品经营者都能按要求自觉办证,但有个别食品经营者嫌办证麻烦多次催办也不办证,也有少数经营者误认为是工商部门在办证时故意刁难。事实上,在办证过程中,掇刀工商分局积极发挥了行政指导的职能,尽力帮助经营者完善条件,规范经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掇刀工商分局为近千户食品经营者免费办理了《食品流通许可证》。 掇刀工商分局真诚欢迎网友们对我们工作给予监督和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电话:0724-6040315。电子信箱:ddgs315@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