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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宜昌市 2012-4-19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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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汉江、长湖、漳河三大水系就有人类集居生息。夏商时期(约公元前二十一世纪至十一世纪),天下为九州,荆门属荆州之域。约公元前十二世纪,商王武丁后裔于汉江西岸今沙洋县马 良镇西建立权国,为“古代第一县”;约公元前十一世纪,周公秉成王之命,封姬姓王族于长湖边今沙洋县拾回桥一带建立冉阝国(或谓作“那”)。 春秋战国时期,楚族势力渐大,楚人南移,约楚熊鄂至若敖时期,灭冉阝(即“那”);楚武王(公元前704年自称)时期,灭权,迁权于冉阝(即“那”)处;楚文王(公元前689年)都郢(今江陵纪南城),现荆门成为郢都近郊,钟祥为郊郢,系楚国陪都;秦昭王时,秦将白起拔郢(公元前278年),于楚郢都设南郡,领县十八,在今荆门南郊设当阳县,属南郡。 西汉初期,在荆门北设编县,景帝时期,在今荆门城区南郊置当阳县,仍属南郡;王莽篡汉,升编县为南顺郡。东汉初年复西汉旧制,县址仍在原处;三国时期,当阳属吴。 西晋时期沿吴旧制。东晋时期于编县置武宁郡。后又于编县故城置长宁县,属武宁郡,于长宁县置长宁郡,治长宁县,不久又徙武宁郡至乐乡县,领长宁、乐乡二县;徙当阳县址于沮漳河西,治原境。 南北朝时期,宋齐沿晋制。泰始初改长宁郡为永宁郡。后梁废编县入长宁县,于内方山(又为马良山, 今沙洋县境内)置基州,辖章山、上黄郡, 分长林县置丰乡、绿麻二县,分属章山、上黄郡;北周废当阳置平州。 隋文帝开皇七年,灭后梁,平州改玉州;九年,废玉州复置当阳县,废永宁、武宁、章山、上黄四郡;十一年废长林入长宁县;十八年,复改长宁为长林县,属南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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