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切实有效地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和农民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效,我镇结合自身实际,以整治“十乱”现象为重点,采取以下方法,建立健全“清洁家园”示范小区长效保洁机制。
一是群众自治,专人专管。每村(社区)至少确定1个示范小区,示范小区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群众自治,制度健全运转规范小区理事会,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每个小区设置专职保洁员。保洁员由居民推选产生。
二是定期检查、督办评比。各村(社区)每两个月对示范小区进行一次检查评比,镇政府每季度组织村(社区)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进行一次比点验收,年终综合考评排位,对前6名的村分别给予5000元的奖励,享受市级考评的小区不纳入镇级奖励范围。每年开展一次文明家庭、好媳妇、好丈夫、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并挂牌表彰。
三是市镇奖补、居民自筹。小区保洁所需资金采取市镇奖补资金和居民自筹的方式,也可争取社会赞助。市镇奖补资金和各项募集资金必须专职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向小区居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社区)对保洁资金的使用要进行定期审计,对截留挤占、挪用保洁专项资金的要追回,并处罚相关责任人。(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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