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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入刑一年 荆门56人被刑事追责 醉驾查处数降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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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4-30 17: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鄂HW0001 于 2012-4-30 17:47 编辑

        自去年5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颁布实施以来,“醉驾入刑”已近一年,它对市民们的影响绝不仅仅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简单。
  来自市交警支队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共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98起,其中醉驾56起,行政拘留6人。在这56名“醉司机”中,已立案54起,4起正在侦办,移送检察院50起,25人被法院判处拘役实刑或缓刑,有29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余违法司机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强制措施,等待法律的惩罚。
  “醉驾入刑”以来,全市酒后驾驶的现象有了较为显著的变化。截至4月下旬,全市酒驾的查处数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2.7%,醉驾查处数比上年同期下降47.6%;因酒驾引发的事故与往年同期相比减少了30%,没有酿成一起有影响的较大事故。
  市交警支队一负责人表示,酒驾下降的数据说明,“醉驾入刑”这道“紧箍咒”,让大多数司机不再酒驾。经常参加查酒驾行动的机动大队一民警说:“现在酒驾越来越少了,过去搞突击行动时,最多的时候一晚上查获近8个酒司机,现在经常‘扑空’,往往一个晚上都查不到一个酒驾司机。”
  醉驾就是犯罪。“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逐渐成为所有车主不可回避的社会责任,我市广大驾驶人走过了从不习惯到理解、支持、叫好的过程。“醉驾入刑”不仅仅对车主们的饮酒观念产生了影响,也让传承数千年的酒文化和人们生活的行为习惯逐渐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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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4-30 17:4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酒驾  任重道远

  经过近一年的整治,酒驾行为已成为“过街老鼠”,酒驾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然而,不管是从查处酒驾的数据,还是从酒驾造成的事故来看,整治酒驾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3万多辆,机动车驾驶员达46万多人。在这一增速下,实现对酒后驾驶的绝对控制难度也随之增加。
  分析数据表明,目前我市酒后驾车呈现出4个主要特点:酒后驾驶的机动车类型主要是小型客车和摩托车;午间查获的酒驾交通违法呈上升态势;酒驾违法者年龄在20岁至35岁中青年占80%;国省道沿线和城乡接合部的酒店、农庄的酒驾交通违法呈多发态势。
  特别是随着警方打击酒驾措施的不断升级,酒驾司机拒查躲避酒精测试的行为不在少数,“弃车逃离,走为上策”、 找人顶包“李代桃僵”、公然驾车冲岗拒绝检查……计策不断翻新。
  这与市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息息相关。“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公职人员将开除公职、禁驾5年甚至终身禁驾……”严厉的处罚措施,已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接受,但受文化素质不高、法规知识欠缺等因素的制约,部分普通市民因不像公务员那样存在身份的制约,依然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在“酒驾”问题上更容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执法成本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检查酒驾的一线交警来说,除了配备相应的酒精检测仪等设备,有时候还需要联络救护车跟随,对涉嫌醉驾人员进行现场血液酒精含量检查。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查处酒驾的力度打了折扣。
  从司法层面来说,虽然公安机关对查获的醉驾全部立案,但相关部门还没形成“拳头”。目前查处的醉驾数量虽多,但被及时追究刑事责任的少。再加上没对“醉驾入刑”的所有案例及时曝光,长期以来给市民造成了打击酒驾只是“雷声大雨点小”的错觉。(据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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