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供水总公司,地址:荆门市泉口一路69号,联系电话:0724-2304625。 - 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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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5-7 1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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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hao9hao9 的帖子
网民朋友您好:
今年按政府文件代收垃圾费以来,市容环卫局在供水收费窗口设有专人解释有关事项。看到此帖内容后,经协调,该局在网上作出专题回复,现转帕如下: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1出台了《荆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实施方案》(荆政办发[2011]100号),文件对荆门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以及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文件规定每月每户5元,由供水公司与水费捆绑征收。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减半征收,实行先征后返。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捆绑征收自2012年1月1日实施以来,家住物业小区的市民对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有些疑惑。为了稳妥推进这项工作,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4月10日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召开了协调会。会议明确:自2012年5月起,市供水公司在捆绑征收中对物业小区住户多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市供水公司在以后的捆绑征收中按减半的标准与相应的小区住户采取抵扣的方式进行返还,直到多收的抵扣完为止。抵扣完后按减半的标准进行捆绑征收。
如您还有什么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24小时值班热线:2304699
市供水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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