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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调负责人与农户合伙造假套取国家土地补偿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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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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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5-5 00:3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的开放开发,城市建设和项目建设不断推进,可是红莲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某些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面积造假(随意写个面积),扩大附着物(抢种)面积(一亩附着物变成几亩),滥丈地地块(别人的地块,重复丈量),与农户合伙采取对策套取国家资金,这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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