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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关注家乡发展 于 2012-5-9 12:57 编辑
荆门新闻网讯 摊贩为了生计摆摊经营,无可厚非,但占道经营,还将城管执法人员打伤,实属不该。近日,这名打人男子受到月亮湖公安分局油城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4日12时30分左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邵某、车某等10人,在城区白庙路一超市附近路段执法时,对占道经营的商贩进行清理。当执法人员清理到付某(女、34岁、东宝区人)经营的水果摊时,付某不服从管理,并对执法人员进行谩骂。付某见执法人员要扣自己的电子秤,便打电话叫来丈夫龚某(男、43岁、东宝区人)帮忙。龚某来到现场后,用砖块将城管执法人员车某头部砸伤。城管执法人员邵某见车某头部受伤,便让同事将车某送往市石化医院进行医治,并打110报警。随后,赶来的民警将相关人员带回调查。民警通过查看城管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视频记录,确认付某拒不配合执法,龚某也对打伤车某的事实供认不讳。(据荆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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