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上士
哀民生之多艰!

- 积分
- 865
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
5月8日,武汉市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农村产权改革工作。
2011年底,武汉市被国家农业部等20个部委批准为全国新一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在4年的时间里,按照“积极探索,创新制度;重点突破,配套推进;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先行先试,封闭运行”的原则,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
5月8日,武汉市公布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到2015年,完成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及汉南区纱帽街、邓南街的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及资源评估体系建设;创新开展农村资产资源资本化实现形式;建立以创新农业经营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健全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2012年,先在9个街镇和武汉农交所开展试点,试点街镇包括蔡甸区奓山街、玉贤镇,江夏区郑店街、安山街,黄陂区六指街、李集街,新洲区汪集街、凤凰镇,汉南区纱帽街等。试点改革的内容包括:
——完成农村资产资源“十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即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使用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股权、农村房屋及生产用房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水权及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完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各区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所,以农村产权交易经纪人的形式将体系建设延伸到试点街镇;建成农村产权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远程交易与网上结算;在武汉农交所新增大宗农产品、订单农业、农业企业股权等交易新品种,探索集体股权交易方式。
——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街镇在对农村产权确权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稳妥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养殖水面使用权及水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生物资产、农业知识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并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性保险,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全面启动“三大合作”。对地处城郊、以二三产业为主的村,建立社区(村)股份合作社或发展富民股份合作社;对农用地丰富、区位优势明显的村,重点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途径,使农村资产资本化、村民股民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建立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试点街镇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为单位,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公司+土地股份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重点引进种子种苗、农产品深加工或物流等企业,建成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强、主导产业明晰、集群效益明显、市场功能齐全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夏永辉、黄芹、程慧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