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辛未明 于 2012-5-18 19:35 编辑
听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荆门市金柏润地下人防工程,并非政府投资建造,而是引进一家外地投资公司,采用BOT模式,由这家投资公司出资建造,用建成后的地下商铺收益,来收回投资并实现盈利。金柏润人防工程是“平战两用”,战时无偿收归国有,用作人防之用。 本来在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中,BOT(即建设——经营——移交)及其衍生的BOOT(建设——拥有——经营——移交)、BOO(建设——拥有——经营)、BT(建设——转让)、OT(营运——转让)等模式是常用的融资方式。BOT模式兴起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大热于九十年代,为促进我国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时移世易,变法宜矣”,现在跨入21世纪都已经十二年了,社会和经济运行环境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的经济运行体制和机制是不是也应该与时俱进,来进行一些经济制度的创新呢?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普通民众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而现在大多手里都有了一些闲钱。如果这些闲钱都存在银行里,就只能眼睁睁看着它遭受通货膨胀的盘剥。但投资渠道又相对狭窄,那手中有钱怎么办呢?要么吃喝嫖赌,纸醉金迷消费掉;要么进行“傻瓜投资”买房子;要么进行“二愣子投资”炒股票;要么道听途说,打探到点小道消息:这里有个工程要做,那里有座矿要开,隔壁老张家的虎子正在高息借款办厂……总之有无数的人挖了无数的坑等着你往里面跳——反正都不是正经人干的事。其实,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并没有“一锹挖个金娃娃”的暴富思想,他们只想有个投资渠道,让手中的闲钱能产生不低于社会平均收益率的稳定收益,能保值增值。 现在的实业投资并不能与社会普通民众手中的闲散资金结合起来,而只是少数人或财团的投资,投资成功了,巨额财富聚敛在少数人手中,与社会大众无关;投资失败了,投资人跑路或入狱,引爆民间高利贷的社会风险或诱发银行坏账的金融风险。 现在只要提招商引资,政府首先想到的就是引进大公司、大品牌、世界五百强等等之类的。政府这样做当然有它的道理,好处是立竿见影,刀刀见红,坏处是民众手中闲钱不断边缘化。并且也不是所有的投资项目都需要奔着这个思路去招商引资。特别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用事业建设中,能不能在项目所在地以项目为依托成立社会公众公司,吸纳项目当地普通民众的社会闲散资金来投资入股呢?同时以有政府背景的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发起人对项目公司注资入股,来为项目公司的信用背书,增加当地民众对项目公司的投资信心。当然,即使政府不注资入股,只要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项目公司,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和会计报告,也同样是可行的。因为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项目一般都是投资巨大,收益稳定的项目。这正好为项目当地的社会闲散资金找到了一条很好的投资渠道,同时也有利于当地民众和项目产生良好的互动。 假如是由一家有近万普通荆门市民投资入股的项目公司来开发金柏润地下人防工程,那么它的建设以及后期的招商和营运,绝对不是由一家外地投资公司来运作所能比拟的,因为它和当地民众的关联度太大了,就像博彩业之于澳门市民一样(澳门市民不仅大多直接或间接受雇于博彩公司,而且还是博彩公司的小股东),民众会像给自己的女儿找婆家一样,对它给予设身处地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而荆门商业地产开发失败的案例已有多起,并且还在继续。 假如由一家污水下游民众出资组建的公司来处理污水,那么他们既能获取污水处理的收益,同时也绝对比一家外来公司更有动力进行污水处理,从而减少污水处理与下游民众的矛盾。 现在民众手里有很多的闲散资金,政府在施政和组织经济活动的过程中,要有“稳健、共享”的理念,既要发展大的,更要培育小的,让普通民众的闲散资金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来,让普通民众与经济活动产生良好互动,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