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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春节期间在天门工业园(仙北)滨江星城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照合同约定 开发商应于2012年5月1日向业主交付房产,但是时至今日,小区内不通市政水,不通电,不通道路。根据了解目前房子还没有拿到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许可证。根本达不到交房要求!但是在这种无法交房的条件下,开发商不知道在哪找了物业管理公司,要业主从5 1开始缴纳物业费?请问有了解法律的朋友,这种做法合理吗?业主是否可以向开发商索赔?是否可以向法院对滨江星城开发商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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