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小明 通讯员刘平)22日,记者从东宝区人民法院获悉,因涉嫌暴力妨害公务,并非法持有枪支而被逮捕的孙红刚已经被移送法院起诉。
孙红刚案备受社会关注,经公安机关调查,目前,东宝区人民检察院已完成此案的审查程序,将案件移交东宝区人民法院,东宝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2011年12月24日22时许,孙红刚驾驶一辆挂套牌的黑色悍马车在荆门城区行驶时,在邮政岗亭附近被东宝交警大队民警拦获,民警准备依法将其车暂扣时,孙红刚却将负责押送的民警刘习武挟持至东宝区子陵镇柏坪村境内,将刘习武控制后,对刘习武拳打脚踢,同时孙红刚还掏出枪威胁刘习武,后经民警全力解救刘习武才获救,并将孙红刚抓获。因涉嫌暴力妨害公务、非法持有枪支,孙红刚被东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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