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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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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记者从2012年市直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获悉,日前我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两年倍增工作和市直招商专班奖励办法(试行)》,对引进工业项目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达50万元。
《办法》指出,奖励对象为各县(市、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直招商专班。其中,对市直招商专班的奖励:对引进工业项目给予奖励,以项目为单位分类记奖,可重复奖励,单个项目奖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超出1亿元的工业项目,根据实际投资额到位情况,给予分段奖励:经考核认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1—2亿元(不含2亿元),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2—3亿元(不含3亿元),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3—5亿元(不含5亿元),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5—10亿元(不含10亿元),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在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对引进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者,按照不重复记奖的原则,另外给予一次性奖励:引进国际国内驰名商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奖励5万元;引进国内500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奖励5万元;引进上市公司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奖励10万元;引进世界500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奖励15万元。 引进总部经济项目的,经考核认定后,自办理纳税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上缴税金市级留成部分,按3%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据荆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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