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 湖北
- 精华
- 0
上士

- 积分
- 580
IP属地:湖北省荆门市
|
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6-7 15: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加强本市城区正三轮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在本市城区南起虎牙关路与忠勇路口以北、象山大道与关帝路路口以北,北起象山大道与泉口路口、金虾路与泉口路、竹园路与泉口路、长宁大道与泉口路、老莱子路与泉口路以南,西起海慧路渡槽以东,东起月亮湖、白庙路与九渊路路口以西的范围内禁止正三轮摩托车7时至22时行驶。
二、长宁大道北起象山一路路口,南起中天街路口,象山大道北起象山一路路口、南起工商街路口,金虾路北起象山一路路口、南起中天街路口,工商街路、汇合路、长北路、北门路、海慧路西至龙泉中学北大门等路段,禁止正三轮摩托车行驶。
三、正三轮摩托车是指:机动三轮摩托车、电动、助力正三轮摩托车。
六、本通告自2011年10 月 18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