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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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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记者王焱尧)讨了4年的债务,最近终于有个眉目,鄂州村民高长春这才稍稍放下心。他希望镇村两级能兑现承诺,尽快还清他的欠款——他身患肝癌,可能时日不多了。
高长春今年58岁,家住梁子湖区太和镇新屋村高梅湾。2009年5月,他卸任村委会副主任一职,前往福建打工。在村委会做事期间,每月工资仅500元左右。4年时间,村委会共拖欠他6000元工资。此外,他还为村委会垫付7500元用于村里的日常开支。
5月31日,他哽咽着说,2009年外出务工后,他手头也有些积蓄。考虑到村委会债务累累,就一直没索要债务。去年6月,他身体不适,经省肿瘤医院检查,右肺上叶尖区肿瘤性病变,遂在该院接受了右肺癌手术,共花去家庭积蓄16万元,目前每月的治疗费在3400元以上。生病后,他的家境一落千丈,多次前往村、镇讨债,但无结果。
5月上旬,高长春又先后找太和镇镇长、镇党委书记,得到的答复是:人先回去,钱让村委会想办法还。
新屋村干部高某证实,村委会确实欠高长春1.2万元尾款。
因对高长春的遭遇非常同情,记者介入此事,引起太和镇相关领导重视。连日来,镇、村多次就此事协商。镇政府负责人最后表示,先还3000元现金,余下的尾款两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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