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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记者 张小波)3日,交通地块房屋征收推进会召开,市长杨晓波强调,6月25日前完成签约并腾出房屋。同时,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组成的督办组,加强交通地块房屋征收督办工作。
据统计,截至目前,294户私房中,已完成签约113户,完成签约任务的38.4。市交通局、交运集团长途客运站、农行石灰窑支行等已完成土地评估。“交通地块房屋征收项目是我市实施 ‘三大战略’、建设‘五大名城’的一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杨晓波强调,西塞山区要组织专班搞好对接服务,打一场交通地块房屋征收歼灭战。同时,要依法征收、阳光征收,决不让先签约的吃亏。每周召开一次推进会,督办房屋征收进度。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公民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这在《宪法》、《民法》、《刑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对公民的私有财产进行“限制”,比如文物保护、国家征收。但国家征收有三个条件:第一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第二是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第三是要给予公正补偿。在很多国家的征收行为中,大部分使用的都是“限于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要对此地进行征收”这样的说法,但必须要有正当的真正是公共利益的理由。
商业目的不允许通过国家强制征收的手段实现,它应该按照市场规则来谈判,通过《合同法》解决出现的问题。房屋拆迁不能用国家征收、行政干预来实现市场行为下的商业目的,政府出面强制从产权人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再出让给开发商进行商业开发,这种做法严重背离了公共利益的本质,另外也大幅度地降低了私房主应得的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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