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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网:伦敦大雾今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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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6-11 21: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obenshanliang 于 2012-6-11 23:11 编辑

伦敦大雾今何在_YNET.com北青网

【前言:开始将原帖的链接发了出来,有人扯皮,我删了算了,百度搜这个题目可以搜得到】


img.gif.jpg



英国伦敦曾是有名的“雾都”。19世纪末期,伦敦每年的雾日长达90天左右。由于伦敦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空气湿度大,容易产生雾气,而19世纪中后期正好是英国工业大发展的年代,工业污染加上居民烧煤,在无风的季节,伦敦常常烟雾弥漫。

  1952年12月5日至9日,伦敦城被一团巨大的黄色浓雾笼罩得严严密密。人们走在街头,看不见自己的双脚。整座城市瘫痪了。飞机火车停运,公共汽车需要有人打着手电带路才能缓慢行驶。在那5天里,据英国官方统计,丧生者达4000多人。而实际死亡人数要比官方数字高出3倍,“当时,殡仪馆的棺材全部用光了”。

  那几天,伦敦处在高气压控制下,百米低空形成了高危污染层,空气凝固不动,而数十万个烟囱却依然冒烟不止,每立方米大气含二氧化硫比平时高出6倍,颗粒污染浓度为平时9倍,整座城市弥漫着浓烈的“臭鸡蛋”气味。

  这就是著名的“伦敦大雾”事件,是人类历史上由大气污染造成的特大公害事件之一。英国人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换来了一个清醒:1956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治理大气法律———《净化空气条例》,禁止在首都地区燃用烟煤,并加强了城市绿化工作。

  1968年英国又颁布了一项清洁空气法案,要求工业企业建造高大的烟囱,加强疏散大气污染物。1974年出台《空气污染控制法案》,规定工业燃料里的含硫上限。1975年,伦敦的雾日减少到了每年15天,1980年降到5天。伦敦摘掉了“雾都”的帽子。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数量持续增加的汽车取代煤成为英国大气的主要污染源。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汽车排放的其他污染物如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不稳定有机化合物也成为密切关注的对象。据英国空气清洁协会统计,英每年有约5万人因空气污染而过早去世。

  从1993年1月开始,所有在英国出售的新车都必须加装催化器以减少氮氧化物污染。英国设立了必须在2005年前实现的污染控制定量目标,要求减少一氧化碳等8种常见污染物的排放量。

  伦敦市政府大力扶持公共交通,还鼓励居民购买排气量小的汽车,推广高效、清洁的发动机技术以及使用低污染汽车。

  “伦敦大雾”已成久远的历史,但它对今天的世界,尤其对那些正在经历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国家,仍具有强烈的警示意义。




  我不认为,一个不能善待自己同胞,不爱自己同胞的人,会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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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6-11 22: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obenshanliang 于 2012-6-11 23:12 编辑



导语:
环保部副部长昨日表示外国驻华使馆对中国PM2.5监测并发布数据技术上不规范,是干涉接受国内政的行为。这个非法违规不尊重主权的“定性”在民间却引发极大反弹,因为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民间监测空气数据,行政力量垄断环境信息的采集、发布才是更值得警惕的。



法无禁止即自由,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监测不该被管

民间自测和信息分享是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不属于环境监测立法的管辖范围

环保部官员指出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政府的公共权力,驻华领事馆(直指美国驻华使馆)自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违反了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一个基本的法理常识是:在法治社会里,政府公权力机关行为的基本准则应是“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而对于公民的行为则刚好反过来,应奉行“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原则。民间自测空气属于宪法保护的科研自由,而信息分享则是科研自由的必然延伸,也是言论自由的内容。这本就不属于环境监测立法的管辖范围,并非所有的公民行为都需要行政机关管起来。

即使反对者拿出2009年环保部起草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也必须注意到,从行政管理权限范围来说,该条例可以规范环境行政监测和商业监测,而如果要“管理”一项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则并不适用。既然驻华使馆既非行政单位也非商业机构,也没有外交规定命令禁止,它的监测活动应与民间自测性质相同。而且这部条例连续三年都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至今尚未颁行。 [详细]

PM2.5事件使政府环保数据遭遇信任危机,民间发起的“我为祖国测空气”行动层出不穷自2011年关于空气质量PM2.5指数讨论成为公众议题后,许多国内民众撇下美国大使馆数据和官方数据的差别,转而身体力行加入“我为祖国测空气”行动。一时 间,在北京、上海、广州、温州等不少城市,热衷测空气的环保人士涌现,一台小小的检测设备,一个只代表局部的数据旨在引发公众的关注,发现空气污染的规律,进而趋利避害。南京环保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禁止对于空气质量或PM 2.5的民间检测,所以不会对民间的自发行为进行任何限制。[详细]国外民众全方位参与环保事务,自主测空气与参加一场环保游行并没有什么不同公众全方位参与决策、监督、执法和法律救济的环境事务制度在国外较为普遍,民众自主测空气某种程度上和参加一场环保游行并没有什么不同。在法国,一家名叫Aérophile的公司日前在安德烈·雪铁龙公园的上空升起了一只直径达36米,容积约6000立方米的巨型气球,这只气球可随着空气质量的变化,不断变换自身的颜色以提示民众天气状况。而在英国肯特郡,名为KentAir的空气监测机构由市政厅出资建设,交由独立于官方环保机构的第三方管理。这个网站每天会公布各项控制指标以及各监测点详细位置。加拿大的和平空气协会则在安大略省设有5个连续监测站以及超过30个被动监测站,所有站点都能监测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碳和臭氧指数。前述机构的空气质量数据信息均独立于政府环保部门发布。[详细]



PM2.5引发的风暴中,人们大多数更愿意相信民间数据,而不是政府权威部门。这已反复证明了空气监测“一言堂”赢不来信任,更别提服务,开放不同的监测渠道及数据无疑是眼下最务实的挽回信任的方案。

数据失信,民间自测空气人人有份_网易新闻【链接省略,可以搜索到原帖】


  我不认为,一个不能善待自己同胞,不爱自己同胞的人,会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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