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写海运大厦补地价的评论,使我想到2047年将有大量土地使用权的批租齐齐期满的问题;政府将怎样去面对呢? 以政府处理海运大厦的取态来看,政府似乎打算依法办事,如要求续约,就得按市值补足地价,但这种做法是否可以在大量土地齐齐期满的时候一起套用呢?我觉得困难很大。 海运大厦的问题是单一的问题,而且对手是一间以谋利为目标的商业机构。政府比较容易处理。大部分市民都会支持政府向九仓征收补地价的费用,而且愈收得多愈好。 然而到了2047年,整个界限街以北的土地都会齐齐租期届满,政府要面对的就不是一间公司,而是数以十万户计的家庭。由于上次1997年地权租约届满时,邓小平为了减少民间对回归的阻力,齐齐送多50年,免补地价;今次有关的市民很容易有合理期望,以为又可以不用补地价。 可以预期,政府若然要收补地价的话,有关的家庭一定群起反对。有这么多的人利益一致,一定会有政党想加以利用,使之变成自己的政治筹码。这些政党一定会替有关的家庭出谋献策,与政府对着干。 他们不但会联合起来示威抗议,亦会循正常途径与政府展开谈判。他们会找独立的测量师自行评估,提出不同的角度与政府争拗,政府不能拒绝受理。当数以十万计的家庭都一齐要与政府谈判如何补地价问题时,有关部门根本没有足够的人手按惯常的程序去处理这类谈判。若果政府不按既有的程序去做,市民又可以申请司法复核,情况实不容易应付。 现时尚未能预期2047年的政治环境,但无可避免得面对一些重大的转变,譬如一国两制是否继续,还是北京想把香港正式融入大陆。如果真的需要进入一个新的过渡期,北京为了维稳,就可能愿意在经济上作点牺牲,不要求补地价,齐齐续多五十年算了。 倘若特区政府届时很需要钱,而政治局面又相对稳定,政府亦不会选择以与个别家庭逐个去讨价还价的方法去解决问题。集体的事情只能用集体的方法去处理。 要一次过把问题解决,政府就得想出一个大家都一听到就接受的方案,那就必须真的是「卖大包」。若然要市民一次过付一笔补地价费用,一定会有人付不起,一定会有人搞事。最有可能的做法是:先作一次真正的市值估价,然后告诉市民可以半价收货(其实两折也值得考虑),并且可以用不计息的方法分期付款,夹埋地租一起交算了。 如果真是这样做,那又一城与新城市广场等商场是否也可以获得同等待遇?如果有,那对海运大厦岂不是很不公平,为甚么一个要补足地价,其他的却可以打大折扣呢? 来源:施永青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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