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鄂东版在2012年7月5日第437期(今日8版)登载了《鄂钢医院缝完针,软管留患者腹中》一文,报道与事实不符,现给予澄清。 一、患者在医院诊疗的过程 患者,女,51岁,患有精神抑郁症多年,于2012年6月25日在家中吞服金属异物一小时,晚8时被120急送到鄂钢医院胃肠外科抢救。患者入院后立即施行手术取出金属异物,整个手术过程十分顺利。术后第9天,也就是6月3日18时许,患者用力咳嗽后敷料部分渗湿,医生检查后见切口中下段有少许渗液,考虑咳嗽过于用力导致部分切口及皮下组织裂开,其原因是切口皮下脂肪液化所致,经多次换药切口未愈。于术后23天(6月17日)在科室的换药室,行切口减张第二次缝合皮肤及皮下组织,为了保护切口处皮肤,常规在缝线上套一小段橡皮软管,然后再打结,起到保护切口的作用;在打结的过程中,发现有一个缝线上的管子脱出,在皮肤下找出软管一端并固定在皮肤外,于7月1日全部拆除缝线,切口按期愈合。 二、“鄂东版”报道与事实不符之处 1、文章的醒目标题,与事实严重不符合,让人误以为是一起严 重的医疗事故,事实上,目前患者身体恢复较好。 2、报道中说“术后第7天,医生发现腹腔中有水…..”这种说法完全错误,事实是伤口脂肪液化渗出。 3、报道称“发现软管在腹腔里”这种说法与事实不符。所说软管其实是引线导管,起伤口减张作用,导管在皮下脂肪组织内。手术过程患者腹膜腔是闭合完整的,软管不可能在腹膜腔内。 作为一家公立三级乙等医院,我们一直秉承“德术并举,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同时,欢迎新闻媒体对鄂钢医院工作予以监督,共同营造和谐的医疗秩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更好地服务于病人,服务于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