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弥勒印象 于 2012-7-13 16:03 编辑
鄂州划定2012年高中招生录取分数线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网 www.ce02.cn.com讯】 7月12日,鄂州市教育局召开中考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会议,划定了该市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300分。 据鄂州市教育局负责人方生宇介绍: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面向中心城区(含石山中学)招生的录取分数线为565分;面向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和鄂州经济开发区招生的录取分数线,由各区按照鄂州高中分配的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划定录取分数线。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资格线300分。体艺特长生最低录取资格线260分。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按志愿录取不划线。 各高中其他的录取分数线自动生成。具体产生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录取范围,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先录指令性计划再录择校生计划,其中最后一名被录取学生的成绩就形成该校的实际录取分数线。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在中考招生录取过程中,坚持“四个不录”的原则,即:不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录,低于普高最低录取资格线的不录,指令性计划和择校生计划已经录满了的不录。外地生源(未在鄂州参加中考的考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录。 7 月12日开始,鄂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考生志愿、按招生范围、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分别向全市各高中阶段学校投档。从7月15日起,各高中阶段学校将以电话或纸质的形式向考生发放预录通知;考生也可通过鄂州中考中招网查询录取结果。接到预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籍档案到录取学校报到登记。对于未按时到校报到登记的考生,将由学校上报到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注销其录取资格。注销后的空余计划,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根据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补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