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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7-27 16:3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楚天时报讯(记者周世龙)企业拖缴土地出让金,将被禁止参与土地招拍挂活动,还可能被告上法庭。近日,记者从大冶国土资源局获悉,经过两个多月的追缴,大冶国土部门追缴回2005年至今的土地出让金欠款2.37亿元。
2008年,一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大冶一块土地使用权,用于修建加油站。加油站于2009年初建成,该公司随后将其转让给另一家企业。法人关系变更,致使土地出让金难以到位,拖欠长达半年之久。2010年,该公司将应缴纳的出让金缴清,但未缴纳8000多元的滞纳金。多次协商无果后,大冶国土部门选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将企业告上法庭,是今年为追缴土地出让金出台的最为严厉的措施。”大冶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与拖欠行为相关的项目中,80%为房地产项目,20%为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缴纳一般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大部分拖欠是企业资金链断裂所致,近两年情况最为严重。
为从根源上解决土地出让金拖欠问题,大冶国土部门采取多项措施追缴欠款。大冶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柯晓军表示,建立“诚信黑名单”是最有效的方式。如果企业进入“黑名单”,国土部门将在网站予以公示,企业利用土地抵押在银行贷款将不能实现,同时,在大冶范围内禁止该企业招拍挂活动。
土地出让金: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李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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