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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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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武汉市黄陂区高中的退休教师。我们急切期盼高中学校尽快落实绩效工资。
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2010年9月,人社部“九江会议”再次重申:“不再单独行文”。根据这一政策规定,全国已有湖南、河北、四川、宁夏、海南、江西、云南、福建等8省于2010年已完成了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山西、重庆、贵州、内蒙、甘肃、浙江、江苏、陕西等8省市目前已先后发文启动了这项工作。王省长2011年10月15日在给恩施地区一网民的《答复意见》中说:“全国未启动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需要待国家统一政策出台后逐步落实。”显然,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我们不知王省长要等待的是哪样的“国家统一政策”?能等得到吗?我们已经等了三年,还要再等多久呢?
湖北是“中部崛起”的经济强省,当前的“问责风暴”誉满全国。然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这一惠及民生的好事的办理,拖延三年至今未决,不仅落在全国过半数的省市之后,而且甘肃等五个经济欠发达的西部省份,也走在我省前列。不知道该向谁问责?
几年来,我区政府一次又一次地给退休公务员、初中、小学的退休教师加工资,我们被入另册;追补他们的,不追补我们的;多加幼儿园退休教师的,少加高中退休教师的。我们目前的工资水平远不及我区同龄段同级别的退休公务员和义务段退休教师的工资水平;不足有学校各种补贴的高中在职教师工资的二分之一。我们成为“被遗忘的角落”。我们急切期盼省政府尽快出台《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启动这项工作,以保我们的收入合理增长。“过渡措施”不能代替法规性文件,不能化解矛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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