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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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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鄂州民政局长涉贪案 重审翻供称曾遭受逼供
2012年07月31日09:30长江商报[微博
]王德华
鄂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廖来生受贿和贪污案昨日在该市中院再审。法庭上,廖来生对此前所自白的受贿和贪污事实翻供。
在庭审中,廖来生翻供,廖来生在关押期间所写得13份自白材料的真实性成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此案去年经鄂州中院一审审理并判决,后因省高院二审发现一审事实不清,发回鄂州中院重审。
◇检方指控
犯贪污罪和受贿罪
起诉书称,廖在鄂州市民政局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高某等4人所送人民币22.2万元,美金4千元。
2007年至2010年2月,廖利为高某承建该市城市福利中心土建工程第一标段的工程提供帮助,先后6次收受高所送人民币10.6万元。在第二标段工程阶段,他7次收受王某所送人民币7.6万元。在第三标段工程阶段,他4次收受周某所送人民币4万元,美金3000元。
对于贪污罪部分,检方指控,2003年全省低保会在鄂州凤凰山庄召开时,廖利用发票,套取现金39637元。
2009年6月,廖向鄂州市民政局上交了1万元,通过家人分别退还周某和王某一万元和4千元。2010年4月,廖在高等3人涉嫌行贿被检方查获后,上交该市民政局1万元。
◇庭辩焦点
自白材料出自刑讯逼供?
法庭上,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廖来生在关押期间所写的13份自白材料的真实性。
廖来生除了承认与检方指控的行贿人在逢年过节礼尚往来外,对自白材料的真实性全部否认。
廖称,自己所写的自白材料,是刑讯逼供的产物,还称受到检方的诱供,曾经五天五夜没有睡觉。为了能得到缓刑判决早点出去,违心捏造犯罪事实,把自己越描越黑。
当检方提出有3盘同步录像时,廖则称,对他的审问,自始至终没有同步录像。先违心招供提供文字材料,然后再补拍录像。
廖的两名辩护人,在法庭上以“同步录像”问题辩护称,录像掐头去尾,先供后录,是刑讯逼供的产物。
公诉人员承认在同步录像问题上有瑕疵,但称“同步录像”只是最高检察院的内部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必须有同步录像。检方以前起诉的鄂州一批职务犯罪案,尽管没有同步录像,但只要相关证据链,法院仍做出了判决。不能认定没有同步录像,推断有刑讯逼供的行为。另外,有行贿人的证言证词可以应证。
对于三名行贿者的证人证言,廖称是“栽赃”,“敢送,我也不敢收”。对贪污罪指控部分,廖不承认指使他人做假账,不承认虚报开支,不承认自己收到过贪污款。廖的家属、鄂州市民政局相关人员及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共一百多人参加了旁听。法庭择日宣判。
◇链接:鄂州市城市福利中心是该市的一项民心工程,总投资5500万元。建筑面积2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0张,2009年10月建成开放。据了解,该中心主要是集中供养城区“三无”对象,收养孤儿、弃婴,流浪未成年人,同时面向社会提供自费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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