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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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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几个朋友聚在一块闲聊,其中一个话题是当前正在拆迁的城中村 -- 洪山区洪山街洪山社区(原:洪山公社洪山大队)。在这次拆迁中曝露出一个很凸出的问题,就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个别干部,他们通过各种不正当渠道在城中村的土地上建起了一栋栋楼房,由于他们的“模范行为”所以村民们也大兴土木。这些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干部他们不仅种了楼房,而且还利用职务之便相互“帮扶”几乎都为自已所种的房子办理了‘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而祖祖辈辈居住在此的村民却办不到两证。
政府工作人员在农村的土地上建私房,没有办理任何征地手续,他们的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从何而来?
最典型的一户就是原洪山大队黄家湾的一栋五层半楼房。房主并非武汉人更不会是村民,经不正当渠道在黄家湾建起了楼房还办理了国有土地证和房产证,而且此房也不是他自已居住,而是整栋楼出租开旅店,由于是一家不正规旅店,店内有卖淫人员同时还出过命案,到目前为止这家旅店仍在进住房客。在这次拆迁中房主就公然在村民中宣称‘我的房子有国有土地证’是不能拆的,他们也拆不起,我的房子价格要比你们的高得多。村民们想不通我们这些祖祖辈辈留下的土地和房子还不如一个‘外来户’,就因为‘外来户’是政府部门的干部。黄家湾这栋楼的房主姓吴,是洪山区房管局的一名干部,他儿子也是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人们在议论:有这样的党员干部,有这样的政府工作人员,他们会公平公正的为百姓办事吗?和谐社会如何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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