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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兴华交通肇事罪一案,禁止发布新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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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鄂州市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 2012-8-25 11:5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吴兴华交通肇事罪一案,实名用户“鄂州法院快讯”已发布量刑解释
无论是肇事方还是受害方,都有权利在论坛参与讨论,这一点不受任何人控制
我们认为,公共平台应该为公众服务,而非整个论坛都讨论一件事情、一个话题
我们的出发点是维护论坛日常秩序,因此请大家到
<法官详解吴兴华交通肇事案量刑依据>一贴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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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51545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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