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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深圳市 2012-8-28 12: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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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问题应予关注
这是收入黄石78两会的民意、现在情况还是如此、请问书记什么时候能够给个说法!
医疗卫生改革对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医保应予以关注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在过去的几年里有较多的国营企业破产。这些企业的很多职工现在都已退休,享有社会养老金,生活是有基本保障的,但是其医疗保险就有一定的困难!
以现行的医保制度规定,这些退体人员有两种情况:一,在退体时已经办了医疗保险,大病时可以住院治疗,但没有门诊医疗费。二,破产时未予办理医保,每年由自己按上年度的人平均工资6%-8%缴纳医保金,一直要缴到死。然后由医保部门返回一定比例的门诊医疗费。大病时可以住院,按一定的比例报销。
从上面的情况不难看出,这些退休职工的医保是堪忧的。第一种情况的人虽然有大病医疗保险,但多数人因年事已高或多或少都有慢性病,每月支出百元以上医疗费的人很多,有的基至数百元,无疑这是一个很大的负担。第二种情况的人,每年要自己缴纳医保金,缴费额度之高要占到年收入的10%左右,无疑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虽然有部份门诊医疗费,但那也是杯水车薪,难以应承高额的医疗费用。以一般门诊为例,一次不花个上百或数百元是不可能把病看完的,稍有点复杂的病要做特检的就要几千元了!
这些破产的国营企业职工在过去的年代里都是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可以说是不为名不为利艰苦奋斗了几十年,企业的破产是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破产的本身与职工本无多少责任,作为社会改革和制定相关医疗改革,对这些人应予以关注!
如果按过去的工龄视同缴纳、这些人已经缴了四十几年了、还要他们缴多少年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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