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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谷未黄 于 2012-9-3 16:38 编辑
城市的忧伤与心灵的向往
——评谷未黄的新城市散文
赵金禾
十多年前吧,谷未黄是一位有代表性的乡土诗人(有些动静,叫影响吧)。后来写散文,我从窥视到明目张胆正视,是“行色散文”的旗号。我问过他,他说“行色散文”是一个新城市人返璞归真的写照,是归乡人行色匆匆的梦语,也是回归自然的一种行动色彩。再后来,他又有了“新城市散文”的表达。何谓“新城市散文”?我又问他。他用他那幽默成性的口气说,是民间口语,通便效应,是一座置于故土的城市的反思,它的元素呈现出一种罂粟花的美丽,既无毒,又灿烂。先不管他如何说,见证文本才是硬道理。
谷未黄生长在农村。他无法选择自己不是农民的儿子。老天也搞了点平衡,让他一位至亲在大城市做官做到相当一级。自尊与自信让他拒绝裙带帮助,也靠着自尊与自信,帮他脱下草鞋,洗净腿上泥巴,套了袜子,穿上皮鞋或优于草鞋的别的什么鞋,在汉南区文化馆的大楼里做着群众文化工作。到了省城,仍是以自尊与自信派生出的文化与智慧支撑,独立意志在大城市里吃饭(我不能说他是靠自己的本事吃饭,那样他不会承认,也容易遭遇不服气的人撇嘴)。
谷未黄从诗歌转向散文的动因,有人评论说,“是因为他在某种程度上认清了中国散文的虚妄,尤其认清了散文家们语言机能和想象力的整体颓败。作为诗人,一旦踏入散文的领地,首先要做的便是对散文品种进行嫁接与改良,对散文的八股习性进行颠覆与纠偏”(见何蔚《诗意的白手套》)。谷未黄成了一位中国散文的拯救者,我不反对(但愿),只是这与他的生活原则不符。我的生活原则是沉浸下来,往最低的地方流淌,不要怕别人找不到你的身影……我要做的就是站在最低处,保持水的姿态(谷未黄散文《力量在最低处》)。他的诗作,其思想核心,灵魂深处,是一种生存的忧伤,生命的忧伤,理想的忧伤。这决定他的代表性。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在城市站稳脚跟。主题是故乡,故土,故人。后来把散文作为他的写作中心,并归为新城市散文,是他生存的重点彻底转型。面对日益发展变化的城市空间,更发激活了诗人的敏感,有意无意把自己置于思想前沿,无拘无束的心灵脱洒。
他写诗,写散文,只是他寻求抵达心灵的一种道路(包括他在散文里纯熟运用的夸张,幽默,机智,灵动,陌生化处理,都是道路一种)。道路可以各异,殊途能够同归。只不过谷未黄是带着谷未黄特有的人生境遇和生命气息,把自己枝繁叶茂地植于他的散文里的独一,难有第二。
我第一次亲密接触谷未黄的散文,是有回参加了长江日报组织的三峡人家笔会,跟他同居。清早我跑步回来,见他在拥被笔耕。他说我念给你听听吧,听不听?题目叫《隐蔽在兰草谷的石头》。兰草谷是位于三峡长阳的中国第一家深山激情冲浪风景区。那正是我们笔会激情体验过的地方。谷未黄的激情给予了兰草谷的石头。他想到那些石头不知被什么人出卖了,在城里供人观欣赏(石头也在思念自己的家园)。他一次次来到山里,带来流落到城里的石头的消息,石头们哭泣了。读着这篇散文的汉子谷未黄也哭泣了。我的心颤动。悲天悯石的诗人。泪即佛心呀我的兄弟。
大约那就是谷未黄最初的新城市散文。我的关注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读他的散文,要么就是笑意,要么就是泪意。笑意是感动,泪意也是感动。我想,他是以什么东西感动着我?以什么方式感动着我?读过他这些散文的人,都是赞扬有加。有名人的赞扬。有专家的赞扬。有说他都是千字短文,特别好读,真切观察所得,真情实感成文。有说他自从余秋雨先生说自己的文章是文化散文,别人好像都不敢称自己的散文有文化,而谷未黄把自己说成通便文化,把自己放得很低,恰是很高。有人说他的散文充满了诗意与趣味,个人化的风格,适合枕上阅读。有人说他深沉浓郁的感情,生动凝练的笔触,含人生哲理和历史韵味,勾起人对于亲情、乡情、友情和逝去年代的许多回忆,得到的是思想与美学启示。有人说他文短情长,言简韵足,萃取可为诗为画,铺陈可为剧为戏。有人说他的散文诠释着什么叫全息想象,什么叫新巧诡奇,什么叫灵光闪烁,这些与诗歌一脉相承的艺术基因,始终传达出一个作家对文学的领悟。刘富道有回跟我说得更直接:谷未黄的散文是湖北佼佼者(是不是谷未黄买通了他们?存疑不存疑读者不妨自己去见证)。
学过中国画的人都知道,中国画分为山水、花鸟、人物三大支。山水画也可以细分,分出青绿山水一支和泼墨山水一支。南方的经济特区,城市建设快速,一些画家也已经有了新城市山水画的概念,旨在对现实社会环境进行新的形象设计。谷未黄从中国散文里剥离出散文一种,把它叫做新城市散文,以一个乡村移民的眼光看待快速发展的城市,流露出城市的忧伤与心灵的向往。乡村的价值(叫乡村文化吧),不只是乡村自身,还是与对应的城市的滋补者。谷未黄用生命体验证实着,用笑和泪书写着。
新城市带来的新问题也逃不脱他的眼光。虚伪,欺骗,奢华,诱惑,罪恶,他深恶痛绝。被城市排斥的乡土植物与不起眼的小动物,他都寄于深情。他的一篇《向日葵》不能不叫你动容。给一座房子安装上指南针之类的东西是既滑稽又徒劳的。因为房子不会在森林里行走,也就没有迷路的可能。当他的女儿站在月光的阴影下,眺望阳台以外的景物,往往辨别不清方向,指着远处的屋顶问他,那是东方吗?于是他在阳台上种植了向日葵(凡高的向日葵是种在纸上的)。有了向日葵之后,这座房子就如同被人设计了一个日标,方向感顿时鲜活起来。在他的记忆里,一片种植向日葵的田野,无边无际的气势总是让惊呆了。那仿佛是一个营地,训练有素的向日葵全体肃立,保持着一个军人的姿态,它们所有的目光那么坚定地迎接初升的太阳。任何渺小的过客陷入这样的绝境,也是不必担心迷途的。这是一种神奇的花,无论你把它旋转多少度,它的花冠最终指向东方。向日葵绝不会说谎,绝不会见风使舵,绝不会屈服任何力量而改变自己的信仰,除非你砍掉它的脖子。他不耻于在阳台的花丛里供养心灵如此美丽的向日葵。他萌发了一个携带葵花籽旅游的计划,是抵达人烟罕见的荒原,而且在水之湄。那将是葵花盛开的地方,让它们的种子传递着种子,让它们的花为己开,颜为己悦,既不需要别人来种植,也不给别人砍伐的理由。他和寄生在花钵里的向日葵一样,是对远离故乡的亡土之痛,是对城市灵魂一种安抚。
再说他笔下不起眼的小动物吧,河蚌,荷叶,麻雀,蝴蝶,乌鸦,蚂蚁,山狗,是他文章的主角。他对小动物的感情,像他对待植物的感情一样,表达了他对城市生活看法,也让我们感受到作者生命气息的强烈。《带着蚂蚁进城》就是这样的经典篇章。有土壤的地方就有蚂蚁,每天牺牲在车轮下和脚下的蚂蚁是没有谁去统计和哀悼的,一个物种往往因为太多太多,而被我们忽略不记。他说出一个被人们忽略了的事实。小时候他故乡的土坯房,蚂蚁乐意呆在哪里就呆在哪里,它们也很少上灶台搬运锅里的粮食,碗柜子也是干干净净的,只要蚂蚁在这两个地方尊重人权,就和我们相安无事。这也是一个事实。第一次进城的时候,记得口袋里带了两只蚂蚁到城里。当时住的是单位在一家招待所为我租的8平方米的小内套,外间还摆着10张床铺,每次回我的小窝,经过这10道哨卡时好像我带的不是我的老婆而是租来的女人,饱受嫌疑,因为外间的客人天天在更换,我无法向每位解释“这是我老婆”。在这种情况下咬着牙齿也不能叫床,而且耳朵竖得比兔子的还高,担心门外有人报警。后来发现蚂蚁来串门,他都要向它们道歉半天。因是吃食堂,没有过夜的粮食。有一日他搬进带空中花园的房子,竟然忘记了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每天像抓小偷似的消灭花钵里的蚂蚁。花钵的泥土都是我一袋一袋扛上楼顶的,我在侵占这些泥土的时候,蚂蚁就生活在泥土之上,我没给它们任何土地补偿,就把土地私吞了,最后不给蚂蚁一个落脚的地方。他把蚂蚁当回事,是他反以人类生命为中心,还以其他物种的生命权。不只是尊重生命的慈悲,也是敬畏自然造化的智慧。佛教两个字的精义悲与智,他身体力行。
谷未黄写诗,是立足故乡写故乡。写散文,是立足城市写故乡。在《哪里是故乡》里,他质疑他居住的城市。故乡总有山的鸣啭,水的缠绕。故乡不能移动。不能搬迁。这是他对于故乡梦的定义。他的故乡安葬着外婆,母亲,父亲,还有姐姐。这些都是“打在泥土深处的楔子,把握着故乡的根基”:
我漂泊在外,从一个泊漂到另一个泊,依靠浅薄的薪水养活。我在迁徙的途中,始终保持故乡河流的痕迹,无论碰上多么强大的干旱,我都不敢中断自己梦中的水路,我把河流藏在自己的身体里,不敢轻意显示,我习惯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浇灌那些无名的小草,只是想证明我身体里的河流水源充沛,我不差水。在奸诈的人群里,我老是打发自己的笑容去应付去取宠,反正生产笑容是不花钱的,脸皮脱了一层还有一层。
他是父母亲的第八个孩子。娘生他的时候,他父亲装着很亲切的样子说“老八来了!”他的娘准备好了自己的乳房,不会让她的孩子露宿街头,即使娘乞讨在外,也把乳房留给自己的孩子。他在文中感慨“娘的身体才是故乡最繁荣的河流”。他不认为故乡是一座楼盘,不可能是一些码在一栋房子里陌生的邻居。故乡应该是一个公社,有亲戚,有血脉,有朋友,故乡的门是每一个人的通道……我独立的地方,我饱含泪水的地方,将来是故乡的一个驿站,一个驿站对于下一个驿站来说,它的意义沿袭下去,沉积下去,就是一个新故乡的雏型,就是我女儿的女儿的故乡。故乡到底在哪里?他得出作为城市浪子的结论:有娘的地方才是故乡,那里有我们的宫殿,有我们的乳房。泪水裹着的结论。人在城市里生活着,不得不牺牲某些真诚与美丽而保全某些真诚与美丽。情冷淡,人性异化,让他痛定思痛。
当生命进入城市命运系列,揽着娇妻爱女的收获,也不能抹去他对于城市的忧伤,对于故乡温馨的神往。他的新城市散文构成了了他的忧伤世界。他如今住的一个小区,也是属于“码在一栋房子里”的城市人。他说自己在露台上,远离故土,像狗一样,想念泥土的气息。城市的土地大多被水泥地面封存着,暗无天日。他在《解开花的衣裳》里写了乞讨泥土的出奇经历。我在一个月夜带着狗潜入附近的菜地偷土,被一位大嫂抓到了,我摊开手掌,把早就准备好的硬币给她,我说买一袋土养花。大嫂看见我作案的工具不过是一只狗,一把锅铲,一个手提袋,仅仅丢下一句话“没把我吓死就行了”。那位大嫂理解他,理解一个城市业余花匠的心情,理解一个居住在城市的失地农民收集泥土的滋味。这些露台上的国土,他怀着深深敬意。他认为自己不能算是盗劫国土,只能算是蚕食国土。我只要不背负国土越境,国土挪到哪里都是国土,包括我外婆和母亲,都是国土的一部分,即使我自己死了之后,也要把国土撕个口子,塞进去肥地。有了这个想法,偷国土的胆子更大,好像搬回的是爹是娘。又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他在野外铲了一袋黑土填入花钵,奇怪的是这些土壤中有一些发光材料,这就是乡亲们说的坟地鬼火,我无意中把别人的爹别人的娘背到屋顶上来了,我急忙向这些亡灵忏悔、道歉,把他们送回原地。他在露台上养育着180钵花卉和果树,支撑了他的城市空中森林。手无寸土的城市人,生活在水泥地面上,根须仍是扎在故乡的泥土里。这是一个大寓言。
泥土文化象征是不容疑的。海外游子有幸回到故乡,总要带走一包故乡泥土。谷未黄在他的散文里对故乡泥土的深情表达是较早的,以至走到了小说家前面。2008年我才读到对土地同样深情的赵本夫的长篇小说《无土时代》。城市的水泥地面,霸道地阻碍着人们与泥土的亲昵,强权地宠爱着狭窄的眼光,失去了许多原本应当张扬的自然与人本,被赵本夫喻为无土时代。《无土时代》中有个情节:叫石陀的人,总是拿铁锤敲打水泥地,叫深藏的泥土接受阳光,回到城市人的脚下,与谷未黄的《解开花的衣裳》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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