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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冶讯(记者 马南山)“提着大袋小袋,本来不方便,还要重复验票,很麻烦!”昨日,市民柯女士反映,在大冶一些大型超市购物,付帐后不能直接离开,还要在出口的终端报警门(第二道门)处拿出购物小票让工作人员检查盖戳。对此,她表示不理解。
昨日,家住大冶新街的柯女士,去冶商平价师范店购物。她购买的东西较多,在收银台付完款后,手里提着两袋东西向出口走去。
“把小票拿出来看看。”超市工作人员要验票。柯女士愣了一下,忙急着找小票。提着沉重物品的双手,显得不够用了,没办法,柯女士只好放下东西,从购物袋翻出小票检验。
“手里提着很重的东西,再次验票有点麻烦。”柯女士说,她在大冶其他的大型超市购物付款后,收银员直接在小票上划一下,就可以出超市了。
遇到同样经历的还有卢先生,“坑头的汉商购物广场也是这样的,顾客付钱后,还要验一次票,让人有些反感。”
昨日,记者走访大冶各大超市发现,中百、武商等超市无需二次验票,而中商平价、冶商平价、汉商购物广场等超市要进行二次验票。
对此,冶商平价总经理陈敬明说,超市的商品耗损率很高,其中不少是商品被盗。“二次验票是为了防盗,没有不尊重顾客的意思。”陈敬明说,该超市这种做法也是跟大型超市学习过来,针对市民所反映的情况,他们将会进行改进。
“主要是为方便顾客。”中百仓储大冶店总经理胡善超说,以前该超市也是二次验票,现在付款后无需验票。
业内人士介绍,超市在门口检查小票的做法出于多方面的考虑,首先是及时发现和纠正收款员的错误;其次,如果不在小票上做记号,不排除有些顾客再次拿着小票进入超市进行二次选购,可能会对超市造成损失;再次,也为了防止超市员工凭小票重复拿取物品,这也是对员工管理的需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之时,已经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此时,商家已不再对消费者所购商品拥有所有权。购物后商场再强行查验小票,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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