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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浙江省嘉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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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鄂州市凤凰街办菜园头村四组132号业主卫江萍,男,现年56岁。由于鄂州市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长江‘100’二期工程动迁过程中,在未征得我本人同意的情况下,采用暴力拆迁手段,雇请黑恶势力对我进行人身伤害,以致将我打成重伤后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我的物权和人身遭受到严重侵害,然而鄂州市政府及公安和有关部门熟视无睹,令人震惊。现将开发商的非法行径和公安部门的不作为作如下血泪控诉,恳请广大网民能给予我精神臂膀与支持,同时期待有关部门能还我一个公道。
2011年3月20日上午,开发商派员来我家谈拆迁有关事情,我表明要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而开发商则告诉我:那不可能,你拆也得拆,不拆也得拆。双方根本不能平等的达成一致意向。第二天晚七时许,开发商就雇请了七八个外面的混混,他们携带木棍及铁锹气势汹汹的来到我家门前恐吓我:看你还拆不拆。在砸坏大门打破窗户后扬长而去。随后我及时报警,但接警的凤凰派出所干警告诉我说开发商不承认是他们所为。同年四月十六日晚,开发商就又雇请了几个打手,手持镐柄不由分说的就对我的头部和身上进行暴打,还警告我:看你还报不报警。我被打倒在血泊之中昏迷不醒,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才幸免于难。后经医生诊断为:脑震荡、头皮破裂、多处软组织损伤及精神障碍等。我常常在恶梦中惊醒,精神遭受到极大的创伤,至今仍在治疗中难以康复。暴力事件发生后我只好再次求助于当地派出所,要求捉拿凶手和严惩开发商的非法行为。然而公安部门采取不作为的态度,甚至还说这是小事,这个案子破不了,公安也不是神仙。叫我自己去找到凶手再通知他们。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逐级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并要求捉拿凶手及幕后操纵者。更令人气愤的是开发商从2011年8月至今,仍在有恃无恐的雇请黑恶势力对其被拆迁户继续实施暴力行为,恐吓、威胁、砸房、封路、断电、断水等,无所不用其极。特别是今年5月21日,开发商强行推倒我家工具房一间,造成几万元的经济损失,并在我私人宅基地上钻井打桩,整栋房屋被泥浆浸泡,我的家人生活在诚惶诚恐之中,无家可归。
综上所述,开发商无视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和纠正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的规定,故意伤害业主人身和侵犯物权利益,其非法行径昭然若揭。为此,我特恳请广大网民给予我大力支持伸张正义,同时期待鄂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主持公道,严惩凶手和制止开发商暴力拆迁行为。切实保护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卫江萍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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