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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日报)(记者 霍群珍) 让小微企业翘首期盼的结构性税改——“营改增”终于花落黄石。9月14日,据市国税局称,今年 12月1日, 我市将完成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新旧税制转换,此举将令我市部分第三产业大幅减轻税负,其中占比达94的小微企业受益最大。
经国务院批准,继上海市作为“营改增”首个试点城市之后,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包括湖北省在内的8个省市,涉及“16”个大类共52个征收品目。“1”是指交通运输业类,包括水、陆、空及管道运输服务类,有20个征收品目;“6”是指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等6大类有32个征收品目。
据市国税局负责人介绍,“营改增”与一般性减税改革大有不同,这种减税效应不局限于单纯通过降低税率或直接减免来加以实现,而是依托于增值税环环相扣的链条机制,可最大程度地消除增值税与营业税分征并存所导致的重复征税,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从我国首个试点城市上海的示范效果来看:上海市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一季度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降幅约为40,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略有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
市国税局测算数据显示,2011年涉及我市地税移交固定纳税户为1273户,涉及的营业税收入近亿元。“16”行业中我市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69户,合计营业税5300万元;小微企业1204户,营业税收近4700万元。市国税局专家称,据此可见,我市“16”行业结构不合理,行业发育不完善,因此此次“营改增”的机遇难得。
以本地广告业为例,实施“营改增”后,企业投放广告的成本将会降低。如过去做广告需要交5的营业税,如今只要取得增值税发票后,现有的原材料、电费、运输费等相关设备损耗均可实现抵扣,赋税由此降至3.5左右。
目前,市地税局与国税局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前期摸底和交接工作。预计11月15日左右,相关企业就可到国家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发票。在12月1日即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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