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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的公安户政部门能否着手研究“非转农”政策?
天门能否利用省直管优势,公安户政部门着手研究“非转农”政策,扭转“五普”以来人口大幅下降的趋势?
一、天门人口近十年来大幅下降,人口老年龄化、农村空心化
天门市常住人口2000年的“五普”数据是161.37万,2010年“六普”数据的141.89万。
10年间整整减少了20万,而且人口净流出的趋势在逐步加大。
人口老龄化及农村空心化的现象正日益加剧。天门市农村常住人口越来越少,很多都是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农村经济活力、农业生产活力变差了。面临严重的农村养老以及医疗问题、80后的就业以及居住问题。也影响和制约天门的经济发展活力。
天门作为省直管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可以着手制定相关的“非转农”政策,吸引更多天门籍或外地籍人士回乡定居、创业,解决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户口管理政策。
比如关于让“农转非”大中专毕业生回原农村落户的细则。
二、一些“农转非”大中专学生尴尬的现状
1995年以后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再享受“包分配”的政策,此后直至2003年,国家政策要求大中专生就读必须将户口迁至学校,对于农村学生而言,可以说是只能接受强制性的“农转非”。但是 2003年后国家政策又规定大中专生入学时户口迁移随自愿原则,农村新生有了选择权,大部分都没有“农转非”,而1995年以前的都有分配工作,这样对1995年以后入学的学生极不公平,目前一系统的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
1、【被剥夺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毕业后人在农村,户口却一直悬着,要么放在人才市场,要么放在乡镇集体户,人户分离,成了游离状态,无人问津,感觉就像在外漂泊的异乡人。甚至连目前农村选举村委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都被剥夺。
2、【户口成为婚姻、就医、就学方面阻碍】。
因为很多大中专毕业生的户口或在人才市场,或在乡镇集体户,两者都是空户,这就对今后子女的落户产生极大影响。按照现行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这样的集体户,那么他们的孩子必须找一个城市户口的亲戚或者朋友挂靠,他们的子女方能落户。
3、【巨大的生活压力】。
城市的就业和生活压力大,工作不好找,房价高。当前城镇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很难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低工资与高房价形成鲜明对比,房价之高,令人望而却步,拿一两千块钱的工资,根本无法在城市立足,不吃不喝得多少年才能买得起房子?
既然国家早已不包分配,而且我们又确实无力在城市立足,就应该让我们回到农村,可现今却将我们置于既做不了城市人、又回不了农村人的尴尬境地。
4、【农村利益、国家的惠农政策无权分享】。
1995年国家取消大中专毕业生包分配政策,来自广大农村的大中专学生毕业后找不到理想工作,又由于户口迁出农村不是农村户口,就是现如今仍住在农村也无法分享农村利益。
(尤其是城中村、城镇近郊村等,由于城市土地、房产拆迁带来的经济利益蛋糕或村办企业的集体分红等福利,这类人也享受不到)。
这类学生的家庭基本都是世代农民,父母亲省吃俭用、含辛茹苦把他们养大,供其读完中专、大学,也是希望早日为家里分忧解劳,没想到毕业了非但没有稳定的工作分配,就连基本村民待遇也享受不了,这样的境地实在让人难以接受。社会公平何在,此情此景着实让人心寒。
三、作为省直管市,天门可着手制定相关“非转农”细则
上述这类大中专毕业生的生活得不到保障问题已经迫切需要政府制订出台相关政策,好在许多地方政府都已经在行动。浙江的台州市、金华市、及省直管的义乌市都已经为开了先河,相继出台了相应的“非转农”政策,有条件的允许大中专毕业生将户口迁回所生活的农村,享受村民的待遇。四川省2003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文件规定:允许2003年以后(含200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经原籍村委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构调查核实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
对国家不包分配的众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非转农”,实际上是对这些大中专毕业生应有权利的一种回归,是社会公平的一种体现。为了社会稳定和谐,已迫切需要政府尽快出台“非转农”相关政策,这是一个民生问题,更是一个惠民政策。 这批大中专毕业生既享受不到城市户口的优惠,也享受不到农村户口的利益,成了新的弱势群体,希望天门市能利用省直管的优势,尽快着手解决这个问题,也为扭转天门劳动力人口下降趋势做出一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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