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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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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冶讯(记者 李雯)昨日,从大冶市有关部门获悉,大冶市出台了《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从2012年起每年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设立旅游发展奖励基金,以加快发展大冶旅游业。
引进培植重点旅游项目(景点)和企业中包括对引进投资达1亿元以上旅游项目,建设营业后,给予引进部门或乡镇、企业一次性奖励。同时,对新评定为全国工业、农业旅游示范点、湖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湖北省旅游名街和对新评定为湖北旅游名镇、湖北旅游名村的以及对新评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级农家乐,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和3A级景区(点),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在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中,对旅游景区(点)按标准新建的旅游专用公路,经验收后每公里奖励10万元;按标准改扩建的旅游专用公路,经验收后每公里奖励5万元。旅游景区(点)按标准新建设的游客接待服务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在促进旅游基础性工作升级方面的奖励,包括对列入市级及以上的旅游重点项目编制完成规划,并通过评审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对按照《大冶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大冶市旅游资源保护规划》完成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通过评审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12万元补助等等。
在提升旅游行业管理水平上,对新荣获省级(含省级)以上各级旅游著名商标(品牌、知名商号)产品称号的奖励参照大冶市扶持品牌建设的政策执行。对新评定为国家、省级青年文明号的旅游企业,对新列入“湖北省绿色饭店”、“湖北省星级餐馆”(四星级及以上)、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三星级酒店、对评为年度“全国百强旅行社”、“湖北省十佳旅行社”分别给予奖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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