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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湖北省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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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黄冈市 2012-10-6 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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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份的,红色旅游公路靠近镇区的一公里,木子店的官员起个名字叫“海棠大道”,那是国家投资修的,要想镇区今后不拥堵,就不应该在公路两边建房。
“海棠大道”两边建的房屋不仅违反了《土地法》,还违反了《黄冈市红色旅游公路管理办法》,红色旅游公路两边50米内未经批准不准建房。黄冈市刘雪荣市长最近就木子店“海棠大道”一事发了话,在黄冈作违法违规的典型处理,到时拆了,没有手续没有赔偿,我们购房户交的钱那里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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