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百年历史的老房子,期间经历了多次翻修。后院有一块石碑却从未舍弃,因为父辈曾叮嘱该碑可能有价值。 该碑面积为50*120CM,字体雕刻而成。标题为“永垂不朽”,文字内容由右始竖列如下:“钦加四品御赏戴花翎代理天門縣事應補州堂加三级纪録四次牛 据禀批示准给士勋碑以垂久远等 因职员宋子杰……….” “春夏秋冬不准散放不尊条者罚行 水牛骡马罚钱两串 盗割黄麻罚钱八串 窃桑苗叶罚钱六串 花匪强索公逐境外 倘有不法之徒触犯各条必照……….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吉日公立” 上述文字内容只抄取了其中的三分之一,因大部分为繁体或无法识别而念不成句。看起来似乎为公元1904年的天门县乡规。不知道是否有文物价值? 联系电话:15007221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