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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味人生]刺青以铭志
文/一代枭雄
几乎每个认识我的朋友或者我的学生,只要看到我手上的刺青,都会露出异样的眼光,惊讶中透着不屑,甚至还怀疑过我的人品,往往对这些我都很少作出解释。
的确,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传道授业首当其冲,但为人师表更是不容忽视。要培养出德才兼备的好学生,言传身教尤为重要。老师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不论正确与否,都是学生模仿的对象,一不留神,就会把学生带入误区。
一个手上有刺青的老师,同样也会成为学生效仿的榜样。因为于学生而言,老师似乎是在装“酷”或是在卖“萌”,而且还觉得这样一定很新潮,自然会有人纷纷效仿,结果造成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
基于上述原因,我不得不旧事重提,因为我不想破坏我在朋友或学生面前完美的形象,我要洗刷自已的清白。
事实上,我之所以刺青,不是与时俱进的装“酷”,亦不是赶时髦般的卖“萌”,更不是自抛自弃去街头当小混混,而是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
往事不堪回首。三十年前,我有幸考入当时镇里唯一的一所重点中学,在村里晋升为“秀才”级的人物,引起不小的轰动,令同龄人羡慕不已。
正当我满怀信心,带着心中的梦想,犹如一只展翅欲飞的雏鹰,憧憬着自已能在天空自由翱翔之时,一次考试使我的梦成为泡影,甚至差一点葬送了我美好的前程。
那个年代,英语课还刚刚兴起不久,社会上对它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当时有个顺口溜“我是中国人,不学外国文,不用ABC,同样接班人。”就是那会儿英语教育现状的真实写照。
为此,学校从初一才开设这门课,虽然我当时对它有着深厚的兴趣和新鲜感,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影响,加上学习方法不得当,英语成绩自然就不尽人意。
初一上学期期中考试时,我们全班有十几个不及格,我也是其中一位,而且是59分,是全班最难为情的分数,只是我还没有意识后果的严重,课余时间照样与同学一起疯玩。
期中成绩公布后的第二天,我记得当天的晚自习是英语,整个晚上老师都是在狂吼中过来的,批评我们这些不及格的学生,平时不用功读书,拖了本班的后腿,结果使他蒙羞之类,言辞中不泛辱骂之词,课堂上气氛相当紧张。
本以为这事会告上一段落,没曾想一石击起千层浪。下了晚自习后,英语老师(我在这里不想提及这位老师的大名,因为我认为他不配当我的老师)把我一个人单独留在了他的办公室,先是运用一些恶毒的语言,将我挖苦一通,随后就对我拳脚相加,好像我不是他的学生,倒像是一位失手被抓的小偷,对我没有丝毫的留情,打得我遍体鳞伤、并警告我不许哭,回家也不能告诉父母,否则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我申明一点,我丝毫也没有夸张,都是事实)。
离开办公室的时候,天色已晚,街上见不到几个人影,我含泪,拖着伤痕累累的身躯,在黑暗中穿行,我不仅身上的疼痛难忍,我的心理更是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我不明白老师为何对我下此毒手,难道体罚是唯一的教育方式吗?我不甘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摸索着回到家中,父亲与母亲还坐在堂屋的椅子上,等待我的归来。我一进门,父亲连忙起身道:“儿呀!你么回这晚?快吃饭,锅里的红薯还是热的。”
我无力地摆了摆手,独自进到自己的房间,用力合上房门。
夜已经很深了,静得有些怕人。我在黑暗中呆坐了十几分钟,然后点燃一盏煤油灯,从母亲那里要来一枚缝衣针,开始咬牙地在左手臂上刺了起来。我眼含热泪,一边刺一边涂着墨水,逐渐忘记了痛苦的存在,针儿也默默地在我手上反复游走,墨水毫不留情地渗入皮肤深处。
一阵轻微的呼吸声袭来,把我惊醒,原来父亲早已悄悄坐到我的身边,看着我做着一切,一言不发,只是间或发出一点抽泣声,一直陪伴我到凌晨一点,才言语了一声“儿子,睡吧!明天还要上学呢。”
从那以后,我的手上留下了一组图案:英文单词“English”与一架刚起飞的航天飞机。
刺青以铭志。我发誓这一辈子要学好英语,一定要超过那位卑劣的英语老师,力图在将来有所作为,事业犹如航天飞机般直上云天,我坚信命运掌握在自已的手中,只要我努力,我就一定会成功。
一块刺青,一个故事,饱含着几多辛酸与坎坷,就让它成为永不磨灭的记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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