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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广东省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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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05年在县水产局开发的楼盘购楼,一直未办房产证,2012年9月末收到水产局的威胁加恐吓信,要求每平方米交186元办证费,于是问他们:为何要这么贵?
他们答:当中有土地出让金!
我说:国家对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种税费,哪些由开发商承担,哪些由买房的人(业主)承担,有着严格的规定。你土地出让金都没交齐,哪有房地产开发资格?!这就象买衣服,我按你的市场销售价付了款后,你又要我付一部份布料钱,真是岂有此理!
水产局答:售楼款我们都花光了!现在钱你爱交不交,10月9号一过,我们还不收你钱了呢!这次不办,以后就不办了!
这还是政府直属的局级单位呢!就这样的办事原则,与强盗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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