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湖北省襄阳市 2012-10-22 12: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设立襄阳丽江泊林和
火车站自助银行的批复
鄂银监复〔2012〕489号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你分行《关于设立华夏银行襄阳分行丽江泊林和火车站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请示》(华银武发〔2012〕23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分行在襄阳市襄城区建锦路6号丽江泊林2幢1层104商铺、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60号分别设立丽江泊林自助银行和襄阳火车站自助银行,筹建期3个月。其业务经营范围为:人民币自助存取款、转账、缴费和查询业务。
二、以上自助银行应配置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备,并经公安、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对外营业。
三、你分行应在以上自助银行开业后的1个月内将其设施配置、公安、消防验收、业务运营、内控管理等情况报告我局和襄阳银监分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