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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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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惠州市 2012-10-26 13: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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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冶讯(记者 金冶)昨日,大冶民众乐园多位商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724666反映,民众乐园管理方要收取5000元基建费,如果不交就不供电,取消经营权。100多家商户表示不满,并围堵民众乐园大门,警方介入协调后,民众乐园管理方称不再收取基建费。
昨日,记者在民众乐园一楼内看到一张告示称,从2012年9月28日起执行以下规定:为了规范商场的管理,遏制不良的转租转让行为,本商场规定:如果出现转租转让行为,转让方视为自动放弃该商铺的经营权,接店方视为新商户进场,必须交纳进场费和商场基建费。
民众乐园一陈姓店主说,民众乐园里有100多家商家,今年夏天收取公摊电费较高,且不公开不透明,己经引起众多商户不满。"更令人气愤的是,合同到期的商户要收取5000元基建费,不交的话就停电,不让经营。"
在大冶民众乐园经营一饰品店张姓老板说,今年3月份,她从该乐园一个经营户手中,花1万多元转让费转门面,今年9月份房租到期,她到民众乐园管理处交纳房租,而管理方称,她是新租户,要收取5000元基建费,老租户也要收取2000元基建费。
陈姓店主还说,以前商户因经营不善,过程中转让只需交纳千元的过户费,而从2012年10月开始,只要转让、转租都必须交纳进场费和商场基建费。"这些费用说收就收,我们经营小店本来也没多大利润,难以承受高额费用。"。
昨日上午9时许,几十户店主聚集民众乐园大门处。当日上午10时许,大冶公安局东岳派出所介入调解。民众乐园一刘姓负责人称,不再向商户收取基建费。
大冶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民众乐园管理方收取基建费属于市场行为,不在物价部门管辖之类。
大冶维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占传忠说,民众乐园向商户收取基建费,要看与商户的承租合同中,是否注明了此项收费,如果没有注明,商户可以拒交基建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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