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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女老板鲍亚娣集资诈骗案获刑12年,并处罚金8万元 时间:2012-10-28 16:10:38 点击:579 作者:正义之警 来源:中国警察新闻在线 http://www.zgjcxwzx.com/Html/?587.html
中国警察新闻在线湖北鄂州讯:[记者 王斌华 通讯员孟卫军] 10月24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审宣判,被告人鲍亚娣犯集资诈骗案罪、信用卡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8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女老板四项罪名
鲍亚娣为鄂州市亚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1年9月23被逮捕。
今年8月31日,鲍亚娣集资诈骗罪一案在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鲍亚娣行为触犯刑法规定,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
被告人鲍亚娣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集资诈骗事实,自愿认罪。辩护人提出,对鲍亚娣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指控无异议,但认为对鲍亚娣犯信用卡诈骗罪、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指控不能成立。
以高息为诱饵,骗取他人巨额非法集资款,构成集资诈骗罪 2009年3月份,被告人鲍亚娣承接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经济适用房彩铝窗制作安装工程,2010年2月,鲍亚娣与该公司结清全部工程款人民币210万元。2010年9月,鲍亚娣参与黄石军分区建设工程投标,未中标。2009年3月至2010年11月期间,鲍亚娣虚构上述工程缺乏资金周转并谎称承接湖北省黄石军分区工程急需资金,采取允诺高息为诱饵,不断借新债还旧债,分别骗取徐某某等多人非法集资款共计人民币480余万元,因不堪高息重负,资金链断裂。鄂州中院查明以上事实除一人欠款2万元属债务关系,不应计入犯罪数额外,其他犯罪事实均有证据证实,应依法认定。
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经催收拒不归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09年9月10日,被告人鲍亚娣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银行卡中心申办了牡丹贷记卡。2010年8月19日,鲍亚娣持卡从鄂州亚伟塑钢门窗有限责任公司的poss机上透支人民币5万元。同年11月中旬因无力偿还各项巨额债务举家搬离本市,该透支款额经发卡银行以信函、手机短信等方式催收仍不归还。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虚报注册资本,欺取公司登记,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2007年6月前后,鲍亚娣为方便承接工程,申请登记注册鄂州市亚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托在工商部门工作的胡某办理。鲍向胡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经营场地的租赁证明、公司名称等材料。胡某委托鄂州市天正代理工商事务所代理公司注册登记。在没有实际注册资金的情况下,鄂州市天正代理工商事务所委托鄂州市华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资,并提供银行进账单和查询函,华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鄂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鄂州市亚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鲍亚娣,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鄂州中院查明上述提供验资的中国农业银行古楼支行的金额100万元进账单是虚假的。 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鄂州中院认定,被告人鲍亚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巨大,经银行催收拒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公诉机关指控鲍亚娣犯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罪名成立。
鲍亚娣向陆某借款人民币1万元,鲍出具了借条,陆某也认为只是债务关系,故不能认定鲍亚娣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故公诉机关指控鲍亚娣犯诈骗罪的罪名不成立。
鄂州中院认为,案发后,鲍亚娣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罪行,是自首,应依法从轻处罚;鲍亚娣退赔了部分集资诈骗赃款,对所犯集资诈骗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鲍亚娣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鲍亚娣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鲍亚娣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鄂州中院宣判后,鲍亚娣在现场没有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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