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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长江毅轩在办公室殴打伤残执行申请人
遇交通事故致残截肢,法院判决十年不依法执行。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长江毅轩知法犯法,在办公室率众殴打伤残执行申请人邹克翅。
2002年五月一号,邹克翅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左大腿高位截肢,2003年九月十六号,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判决肇事方赔偿邹克翅四十二万多元,申请卧龙区法院强制执行已十年。卧龙区法院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至今仍未执行到位,受害申请人邹克翅多方申诉反应,但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2012年三月十九号下午,邹克翅再次奉南阳中院领导指示,来到卧龙区法院执行局长江毅轩的办公室门口等待,请求依法继续执行,并反应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过了一会儿江局长来了,他冷冷的命令我说不要进去,他要换衣服。我只好用双拐支撑着身体在办公室门口站着继续等。直到江局长把门打开,我就打招呼走了进去
我说我的问题不要再拖了,如果不能解决,要他给我“为什么不能解决的书面答复”。江局长说,“我会敢给你书面答复”。我说只要你的答复是合理合法的,为什么不敢给。我一个残疾人行动不方便,案件已经拖了十年了,每次来都是回避谈案件,光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把我打发了。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有人找江局长,江局长命令我离开,我只好再次站在门口等待。等来访的人走后我再次来到江局长办公室要求书面答复,他非常生气,大声说把他清理出去,就来了三个身份不明的人要强行拖我出去,我对那三个人说你们是什么人,有工作证吗?凭什么强行拖我。那三个人被问住了,没那么嚣张了,但江局长却恼羞成怒,指示那三个身份不明的人拖打我。那三个人和江局长上来就拳打脚踢,还用脚猛踢我的头部,把我的羽绒服撕的稀烂。江局长还恶狠狠的说,“打死他”。
然后强行把我顺地拖到另一个房间里,非法拘禁了起来。还把我的双拐拿走。我多次爬着要出去,他们不许,还用脚踩我的手。就这样一直把我关到天黑,江局长也早离去了,我才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被抬进了医院。
2012年三月十九号的那天晚上,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和母亲在医院饿着肚子哭了一夜,母亲的血压飙升到210,母亲今年74岁了,去年由于股骨颈骨折,卧床了大半年,刚刚能拄着双拐下地走路,还得来护理我。对不起了,妈妈。
我住了二十天医院,花了四千五百块钱,被诊断为因为外伤而引起的头痛及右耳听力下降。
3.19打人事件发生至今,知法犯法的卧龙区法院执行局长江毅轩不但不承认打我,更不承认非法拘禁我。更过分的是还极力掩盖事实,威胁恐吓我。
请领导及相关部门过问,尽快依法继续执行,查处江毅轩等违法犯罪分子。
邹克翅13525171980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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