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我要出书! 近来闲着无事,将本人从小学到大学的作文收集了起来,大概有十多万字吧,看来看去,爱不释手,感觉写得真好,比《红楼梦》都写得好,我想把它交给出版社,出一本书,书名都取好了,就叫《望月文选》。 真的要交出去的时候,犹豫了。这书是出还是不出呢?出的理由是:现在出书是一种时尚,不管你的文章质量多差劲,只要你肯出钱,就一定能够找到出版社。看到有些自诩作家的文章,也就是小学生记叙文的水平,并且还只能写顺叙,倒叙、插叙、夹叙夹议都不会,想到这里,有信心了,我也要出书!大不了跟出版社订一万本的合同,自己回购9998本就是了,回购的书再拿到网上卖,卖一本就回本60,剩下的就放到村口的茅斯里。 回头一想,还是不出的好,因为人还是应该有点自知之明,为人还是低调的好,免得遭人唾弃!这么大把年纪了,何必犯贱呢?再说,村口的茅斯里早就用上卫生纸了,谁还用这硬的纸搽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