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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湖北省荆门市 2012-11-22 1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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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荆门市交警支队 于 2012-11-22 11:01 编辑
11月19日,网民“二球”在东湖社区荆门论坛栏目发布《东宝交警帖条子的是经过什么人培训的?》一贴,引起东宝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情况调查回复如下:
大队法制科查找了11月17日至19日所有的违停处罚单,未发现有工行文峰支行门前场地停车的处罚单。11月21日,大队又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对网帖照片上显示的车辆鄂H22266进行了查询核实:该车为沙洋县自来水公司所有,目前驾驶使用人名叫江XX。该车2012年以来违章8次,均在沙洋境内,在东宝大队辖区没有任何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努力,大队与江XX取得了联系,江XX声称车辆为公家所有,平时很少到荆门,拒绝承认在网上发表该贴。
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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