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楚飞云 于 2012-12-4 11:06 编辑
都市繁华处的荒诞人生 读杜鸿《穿鞋子的猫走红》有感
连续几天小雨,天气阴冷,虽值农历十月,却也有了冬的萧索和寒凉。晨起有雾,心中烦郁,而至十点光景,雾气散尽,天气居然放晴。其实阳光并不久违,但让人心生出一种重逢的愉悦和欢欣。这也是人生惯常见的景致罢,苏轼《定风波》里有云: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想必这样的人生境界,多半是让人仰慕。说起阳光,春日里柔媚,夏日里焦灼,秋日里淳和,时近冬日,竟归于明净和清洌。光明便有如此区分,而至于与光明相对应的黑暗,以及时常在光明和黑暗中穿越的人性,实在是耐人寻味。 随手翻读前段时间十月天寄来的《长江文学》,最先看到的还是杜鸿《穿鞋子的猫走红》一文。事实上我已有好几年都未能好好地读一篇小说了。说起因由,这里既有每日里蝇营狗苟,为稻粱谋的无奈;也有闲暇时耽于声色,无由来心生的怠惰。至于另外一点,可能也与观念有关。最初读小说,应该是从十一二岁时开始吧,那时读小说不是读小说,而是读一种别样的人生。那一个个看似呆板的文字符号里,竟藏着种种新鲜和离奇,而这种新鲜和离奇,又是惯常的生活里所不能见的,此时都变成一本书,便紧紧拽在了你的手中,这样的幸福和满足,不言而喻。到后来,历经的事多了,也于是难免有困惑:故事的虚构和人生的凡俗永远是一个矛盾,你永远无法在一个典型的故事中,寻找到一个可靠的理由来支撑起你非典型的人生。曹雪芹言: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想必也是有此处的感慨。感慨归于感慨,生活还是要继续;生活要继续,那文学也就要继续。正如此时我翻阅《穿鞋子的猫走红》,我已是第三次在小说的情节中行走。 故事是以一则寻人启示来开头的,此处的悬疑和小说的名称中透出的荒诞和怪异,是遥相呼应的。毫无疑问,此处的留疑为整篇小说的展开,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也为读者的阅读,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想像空间。当然,悬疑,荒诞和怪异并不能作为一种写作品质和阅读趣味而存在,但悬疑,荒诞和怪异域,如若是与小说的故事情节,生活背景,以及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紧密相连,并与作者的价值批判取向相契合时,那么它便会爆发出一种惊人的力量。卡夫卡所塑造的‘养成了甲壳虫的生活习性,却保留了人的意识’的荒诞,在这里也有了可借用和比照之处。 小说主人公肖七零这个人物的名字本身是值得玩味的。粗略一看,在作者的叙述中肖七零在家排行第七,如此来看叫做肖七零也无可厚非,但这应该并不是作者的本意。很显然,作者是要用肖七零这个名字,来折射出一个大的时代的背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从贫瘠的乡村到繁华的都市,从闭塞困苦,到开放富足,从物质到物欲,这既是肖七零这个人物其个体的生存轨迹,也是一个大的时代发展的背景。一部优秀现实主义小说的构建,其故事情节的展现,人物性格的塑造,人物命运的浮沉,必然要与一个具体历史时代的背景为依托。时代的背景在小说中既可以是直接的叙述和呈现,也可以是间接的勾勒和影射。如本小说直接以主人公的名字来点明小说时代的背景,也可谓独具匠心。 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的三十多年时间,称呼为一个大的时代,是贴切的。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生活的变迁是丰富而深刻的。在这个历史时期,中国进行了以物质和地域为主导的,社会全面的改革和开放,其中一个直接的结果是造就了中国几亿村镇人口的有序迁徙,以及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在此进程中,村镇人口向城市人口过渡,并逐步形成非典型的,介于农村人群和城市人群之间的第三类人群,或边缘人群,便构筑成这个时代一个大的背景。第三类人群的本质特征,既有他们居住区域和经济生活的不安定性,更有他们内心世界的迷茫和困惑 以及精神世界的空置和焦虑。第三类人的存在,深深地打上了这个时代的铬印。第三类人群以他们特有的生存视角,折射出这个时代生活的繁复。 《穿鞋子的猫走红》中主人公肖七零的人生轨迹,便是与第三类人群的本质特征紧密相联的。小说全篇采用了穿插和倒叙的表述手法,最初肖七零这个人物形象,是以一个城市人的面目登场的。走红是一个过程,而此时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徒具表象的结果。作者通过人物的言行,对这种结果进行了自然的呈现。肖七零在和张茕商讨刊登寻人启示细节时:肖七零看见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便往她桌上再加了一千元;在肖七零想将姐姐的事写成故事时,张茕说;我看钱把你烧昏了,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反正我们多的是版面要卖,只要能通过终审,没什么不行的。通过如此细节的描写,肖七零作为一个世故,尖滑,暴富的城市人形象,便跃然于纸上了。 很显然,无论肖七零这个人物如何善于伪装,归根结底,他都无法抹灭刻于他灵和肉深处的第三类人群的印痕,也就是说,他的人生永远都不能回避他在走红过程中所历经的屈辱,荒诞,怪异,绝望和残忍。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他这个人物形象最终的宿命,想花二十万元将姐姐的生平写成一个感人的故事,这只是他对自己宿命一种有意无意的逃避。在和杜手枪见面的晚上,肖七零做了一个怪异的梦,在梦里,他和自己的妻子开着他那辆开籁车来到了城郊的一片坟地,王月吓得不敢下车,而肖七零独自穿过坟场,最终他看到了一个人蹲在坟墓前刻墓碑,当肖七零对着那人的背影询问时,那人说:他们把我的名字刻错了,我改改。这个梦旁枝斜逸,透出古怪和玄虚,似乎和小说的主题并无关联。细细思量,它却是作者在此处的重要伏笔。 梦中最先出现的景象是坟地,坟地比照的是人生的终结,这和小说最开始的寻人启示是暗自相合的。肖七零看到坟场感到恐惧,很显然,在他的潜意识里是将坟场和他姐姐的失踪联系在了一起。梦里出现的第二个景象是刻碑石的人,其实这已不再是人,而是鬼,这种荒诞正好比拟着作者笔下主人公现实生活的荒诞。梦里出现的第三个景象是‘他们刻错了我的名字,我改改’,名字是一个人存在过的最直接,最可靠的证据,名字看起来有时是空虚,但有时也唯有一个真实的名字,才能准确概括出一个生命的存在轨迹,一个没有名字,或死后名字还被弄错的人生,实实在在是最可悲的人生。梦是出现在肖七零决心要把姐姐的事写出来之后,到此时小说还没有完全展开,能知道姐姐生存轨迹的唯有肖七零这个人物,但他的梦里又出现了更改墓碑上名字的事件,这里的矛盾性正好预示着肖七零这个人物其内心和现实存在着的巨大的裂痕。 小说中杜手枪这个人物的出现,就像是一个有趣的谜。事实上在杜手枪这个人物出场之前,读者对他的人物形象已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和想像,这是通过肖七零和张茕的对话中,张茕的描述来得以实现的:那种看上去像三流作家,实际上还是能写出一点儿像样东西的人。由此可知,杜手枪是一个文人,但他看上去又为何像是三流作家?这必然和杜手枪个人的存在状态有关。 同一时代背景下,不同人物不同的生存状态和存在背景,这是小说家在创作过程中必然要兼顾到的细节。作者在通过肖七零的眼睛扫描杜手枪的生活环境和个人形象时,笔调是平淡而简洁的,不难推断作者是想在此处保留一个中性的立场:他们的车在靠近杜手枪房子的时候,肖七零感觉像是走进了一个乡村,房子是那种小四合院,院子里围着一座小平房,都是用那种灰砖砌成的。院里院外栽种着那种小叶子的白杨树,因为季节已过,白杨树是灰色的,让人看上去像是一张存放了几十年的老照片,整个画面显得清晰,却透着一种淡黄在里面,人还没有走进去,就让人觉得到了上个世纪的某个时间里面。一个和大都市近在咫尺的作家,最终是出现在以一张存放了几十年的老照片为背景的生活环境里,这样的生活环境无疑和走红后肖七零生活的环境形成了某种反差,这种反差既是作者巧妙的安排,也是杜手枪生存背景的必然。一个人要以手枪为名,这看起来近似于荒唐,但作为文人的杜手枪,平日里要以稿费来保证自己最基本的存在需求,而这稿费有进可能是基于纯粹的文学创作,有时也可能仅仅只是倾向于一种利益的攫取——比如应约为肖七零写故事——这在现实生活中是完全合理的。在此处,作者可能也运用了隐性的笔法,对当前时代的文学以及文学者的存在现状提出了自己的批判,而这种批判无疑进一步提升了小说的承载量,也因此无形中增加了作品的深度和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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