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如何有效创新 罗田 性本善水 江泽民同志曾经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不竭的动力。”党的十八大也提出了党的建设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要“建设‘三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党”。可见,方方面面的工作离不开创新,创新工作是时不我待!那么,作为组织工作部门,如何创新才能事半功倍、效果显著呢?窃以为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工作创新需要传统来铺垫。一方面创新不是对过去工作的全盘否定,而是继承、完善和发展,是在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产生新的思想并用于指导新的工作实践。推进组织工作创新一定要认真研究已有成果,把零碎认识和理性思考结合起来,把群众的智慧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激发创新灵感,扩大创新成果。如果完全抛弃传统的工作,不仅让创新有可能走弯路、延误时间,甚至有可能找不准基调,迷失了方向。对于传统的工作经验,我们在传承的时候,实行鲁迅的“拿来主义”——运用脑髓,放出眼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洋为中用,古为今用。另一方面又不能在传统的工作模式中不能自拔,坐井观天,而是要敢于大胆突破,在深化改革中创新。要努力做到在思想上不束缚于现有的经验做法,在实践上不停步于已有的工作成果。 二是组织工作创新需要实际来推进。创新不能脱离实际,脱离实际的创新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创出来的“新”就有可能无用武之地,甚至会成为既有工作的阻力。创新就是要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创新就是要吃透上情,在紧密结合实际中创新。要创造出新鲜经验,就必须围绕大方向,在吃透上情中准确定位,在贯彻落实中积极作为,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有了实际工作的平台,我们的创新才有根基,才有价值,才有针对性,也才经得住检验,能够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指导,这样的创新成果才是有用的“导航仪”! 三是组织工作创新需要效果来证明。创新关键看效果,不能流于形式。对所有创新项目都重点研究、重点推进,切实抓出成效、抓出影响。不能产生良好效果的创新不是真正的创新,不能提升工作业绩的创新就是“伪创新”!不能提供指导意义的创新结果就是狭隘的创新!创新的目的就是为了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就是为了更好地创先争优,就是为了实现“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的美好场面。当然,创新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会是一个曲折而艰难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谋划工作,先干不议论、先试不争论。鼓励和宽容失误,不断开辟改革创新的新路径,切实提高改革创新的实效。 |